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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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HZB-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采 (略) 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8:00-11:3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略) 东升路五星花园物业三楼310室自行领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1、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交此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实行电子证照的,原件可为印制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维码清晰且能扫描)。

2、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件必须为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受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4、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 (略) 卫生健康局。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特钢路46号

联 系 人:*院长

电 话:053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金宏 (略)

地 址:五星花园物业三楼

联 系 人:付海鹏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编号:JHZB-2024-009)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采 (略) 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略) 精神卫生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8:00-11:3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略) 东升路五星花园物业三楼310室自行领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1、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同时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交此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实行电子证照的,原件可为印制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维码清晰且能扫描)。

2、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件必须为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受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4、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 (略) 卫生健康局。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特钢路46号

联 系 人:*院长

电 话:053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金宏 (略)

地 址:五星花园物业三楼

联 系 人:付海鹏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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