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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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湘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鹤城区迎丰路3号)相应开标
预算金额 ¥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湘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向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中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鹤城区顺天大道城北碧桂园一期商业A街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青莲*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

项目概况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NHH-F1002

项目名称: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特定资格:9.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书面声明)。9.2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9.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鹤城区迎丰路3号)相应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书面声明)。

2、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

3、所在地区具有必备的仓储条件(提供房屋产权或截止项目开标6个月前房屋租赁证明,具有专业冷冻库)和必备的运输条件(具有专业冷链运输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向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盈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顺天大道城北碧桂园一期商业A街201号            

联系方式:杨青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湘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鹤城区迎丰路3号)相应开标
预算金额 ¥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湘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向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中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鹤城区顺天大道城北碧桂园一期商业A街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青莲*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

项目概况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NHH-F1002

项目名称: 湘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特定资格:9.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书面声明)。9.2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9.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电子版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鹤城区迎丰路3号)相应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书面声明)。

2、必须由行政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标的产品近6个月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渠道必须安全可靠,提供送检方与投标人一致的招标采购副食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截止时间为参与投标报名当日)。

3、所在地区具有必备的仓储条件(提供房屋产权或截止项目开标6个月前房屋租赁证明,具有专业冷冻库)和必备的运输条件(具有专业冷链运输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向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盈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顺天大道城北碧桂园一期商业A街201号            

联系方式:杨青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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