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灞柳二路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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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灞柳二路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灞桥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7: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怡悦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灞桥 (略) 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闫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华程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怡悦 029-*

项目概况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华程锐 (略) (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RZB-*

项目名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需采购食材配送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主要包含冷冻类食品(含海鲜类、牛、羊、鸡及冻肉)、蔬菜、水果、蛋类、水产、豆制品、干调类、干果类、调味品、腌制品、肉类食品(含鲜肉及冻肉)等品类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 年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基本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华程锐 (略) (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须至代理机构现场缴费获取,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灞桥 (略) 369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华程锐 (略)             

地 址: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联系方式:康怡悦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怡悦

电 话:  0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灞桥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17: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怡悦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灞桥 (略) 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闫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华程锐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怡悦 029-*

项目概况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华程锐 (略) (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RZB-*

项目名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略) 消防救援站主副食材供应商选取采购项目,需采购食材配送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主要包含冷冻类食品(含海鲜类、牛、羊、鸡及冻肉)、蔬菜、水果、蛋类、水产、豆制品、干调类、干果类、调味品、腌制品、肉类食品(含鲜肉及冻肉)等品类的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 年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开户基本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华程锐 (略) (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须至代理机构现场缴费获取,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2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灞桥 (略) 369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华程锐 (略)             

地 址: (略) 高新 (略) 中投国际A座1903室            

联系方式:康怡悦 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怡悦

电 话: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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