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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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就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供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内容:提供九师161团边境执勤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及配送服务。

采购具体需求:

1.161团边境3个警务站、17个执勤房、3个连队卡点冬季取暖煤炭500吨

2.参数及要求:优质烤火煤500吨,指标:热值大于5000大卡/每千克,含水量低于9%,煤块体积在6cm3-20cm3之间为优。

3.交货方式:需送至161团边境警务站、执勤房、连队卡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投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线上投标,投标时应向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递交投标相应材料。

三、投标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应能提供的服务、价格及优惠政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地点:第九师161团武装部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单位: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魏 兵 电话:*

刘迅涛 电话:*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武装部一楼

2.采购监管部门:

第九师161团纪委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机关三楼

第九师161团财政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机关二楼

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

**日

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就第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供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师161团边境执勤房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内容:提供九师161团边境执勤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及配送服务。

采购具体需求:

1.161团边境3个警务站、17个执勤房、3个连队卡点冬季取暖煤炭500吨

2.参数及要求:优质烤火煤500吨,指标:热值大于5000大卡/每千克,含水量低于9%,煤块体积在6cm3-20cm3之间为优。

3.交货方式:需送至161团边境警务站、执勤房、连队卡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投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线上投标,投标时应向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递交投标相应材料。

三、投标要求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应能提供的服务、价格及优惠政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地点:第九师161团武装部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单位:第九师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魏 兵 电话:*

刘迅涛 电话:*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武装部一楼

2.采购监管部门:

第九师161团纪委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机关三楼

第九师161团财政所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第九师161团机关二楼

161团综治中心(边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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