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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因工程建设需要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龙门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全线情况:拟建屏山县岷江二桥位于屏山县真溪渡口, (略) 道跨越岷江的特大型公路桥梁,建成后连通屏山县行政中心与北岸王场工业园,成为县城跨岷江又一重要的过江通道。拟建桥梁主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起点桩号K1+383.721,止点桩号K2+029.721,主跨446m,桥梁总长646m。

2.2招标内容: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龙门吊租赁。

3. 投资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年内不低于1个龙门吊租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或其唯一代理商参加一个或两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的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近两年无亏损,提供近2年财务状况表。

(3)设备租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设备出厂合格资料、保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设备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投标设备注册单位与相赁单位一致,均为投标人)。

(4)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龙门吊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有效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

1.要求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份或三家同类设备租赁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存在行业部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设备租赁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附件)

2.近2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路桥 (略) (略) 物资设备处(青羊工业园N区30栋3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以转账形式收取,转账时请备注: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标书(可简写),售后不退。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30分,地点为:四川路桥 (略) (略) 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四川路桥 (略) (略) 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公路 (略) 官网(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唐女士 缪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日

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因工程建设需要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龙门吊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全线情况:拟建屏山县岷江二桥位于屏山县真溪渡口, (略) 道跨越岷江的特大型公路桥梁,建成后连通屏山县行政中心与北岸王场工业园,成为县城跨岷江又一重要的过江通道。拟建桥梁主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起点桩号K1+383.721,止点桩号K2+029.721,主跨446m,桥梁总长646m。

2.2招标内容: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龙门吊租赁。

3. 投资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年内不低于1个龙门吊租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或其唯一代理商参加一个或两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的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近两年无亏损,提供近2年财务状况表。

(3)设备租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设备出厂合格资料、保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设备出厂时间不超过5年,投标设备注册单位与相赁单位一致,均为投标人)。

(4)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龙门吊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有效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

1.要求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份或三家同类设备租赁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存在行业部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设备租赁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附件)

2.近2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路桥 (略) (略) 物资设备处(青羊工业园N区30栋3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以转账形式收取,转账时请备注: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标书(可简写),售后不退。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30分,地点为:四川路桥 (略) (略) 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四川路桥 (略) (略) 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公路 (略) 官网(http://**)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四川公路 (略) 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屏山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

联 系 人:唐女士 缪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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