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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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加企业自筹。招 (略) 交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望城区、开福区

2.3项目概况: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项目跨望城区和开福区两个区域,起于望城区雷锋大道,沿银星路至湘江,过湘江后沿开福区兴联路至中青路以西(中青路立交未纳入本项目)。本次实施范围为过江段,起于银杉路以西,包含上跨银杉路,潇湘北路,过江桥梁,上跨湘江北路,芙蓉北路,止于京广铁路以西。其中跨湘江主桥为双塔斜拉桥,主跨为380m。主线高架标准断面宽度为25m,双向六车道,河西及跨江段设计速度为60km/h,河东段设计速度为50km/h,跨湘江段设置过江慢行系统,主桥双向八车道。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桥梁健康监测的服务周期为:1.施工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投入运营;2.运营阶段: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运营后2年(维护期)。

本项目成桥检测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保留服务周期调整的权利。

2.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服务工作,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2.6招标范围: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的设计、实施、维护以及成桥检测工作,具体如下: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主桥健康监测的设计、实施,结合项目特点及后续营运维护需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成品软件的购置(如健康监测系统软件、工作站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防毒软件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期内的人工和后台数据处理、系统使用手册编制、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移交等内容。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运营后2年为维护期,提供系统运行维护与数据分析工作,并提供维护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评估报告,软硬件使用寿命应满足桥梁监测规范及运营方的要求。详见技术说明及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以深化后的技术方案为准。

成桥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动、静荷载试验相关内容,提交试验报告直至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详见技术说明及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以深化后的技术方案为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技术说明及要求为基准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完成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工作。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略) 外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如省外投标人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的,则不要求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①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2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①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 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5.4

岗位

人数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见3.5.1

技术负责人

1

见3.5.2

设计负责人

1

见3.5.3

检测监测工程师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5以上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

3.6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7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同时完成过以下业绩:

(1)1个主跨19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健康监测实施项目业绩。

(2)1个主跨19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成桥荷载试验实施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如有)、建设单位盖章的桥梁健康监测(或荷载试验)完工证明,证明资料应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桥梁主跨跨度、服务内容等信息,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存在业绩证明材料对于考核指标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则依次按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顺序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桥梁健康监测或荷载试验对应工作任务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可以是同一合同的业绩,也可以是不同合同的业绩。所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方应为项目业主(建设方),劳务及外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可;人行专用桥梁或承载管道等非通行车辆的桥梁的业绩不予认可;工作内容以健康系统维护、监测数据分析或升级改造工作为主的健康监测维护维修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实施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参与单位应为承担桥梁健康监测设计工作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资质。

(2)对于联合体单位业绩要求和商务加分要求,除特别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3.1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材料供应的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3中标人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进场的装备、设备和软件等,如果因其商标、图案、软件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日 09: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进入“ (略) 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上传投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长沙交投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发布。

8、本项目监管

本次招标 (略) 交通 (略) 自行监管,电话 0731-*。

9、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或0731-*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交通 (略) ;

地 址: (略) 岳麓区南二环二段615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

地 址: (略) 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418号昊天大厦3楼301-04、05室;

项目负责人:胡珉博、曹新权、谢俊、谢伦伟;

电 话:07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加企业自筹。招 (略) 交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望城区、开福区

2.3项目概况: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项目跨望城区和开福区两个区域,起于望城区雷锋大道,沿银星路至湘江,过湘江后沿开福区兴联路至中青路以西(中青路立交未纳入本项目)。本次实施范围为过江段,起于银杉路以西,包含上跨银杉路,潇湘北路,过江桥梁,上跨湘江北路,芙蓉北路,止于京广铁路以西。其中跨湘江主桥为双塔斜拉桥,主跨为380m。主线高架标准断面宽度为25m,双向六车道,河西及跨江段设计速度为60km/h,河东段设计速度为50km/h,跨湘江段设置过江慢行系统,主桥双向八车道。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桥梁健康监测的服务周期为:1.施工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投入运营;2.运营阶段: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运营后2年(维护期)。

本项目成桥检测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保留服务周期调整的权利。

2.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服务工作,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2.6招标范围: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健康监测的设计、实施、维护以及成桥检测工作,具体如下: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主桥健康监测的设计、实施,结合项目特点及后续营运维护需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成品软件的购置(如健康监测系统软件、工作站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防毒软件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期内的人工和后台数据处理、系统使用手册编制、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移交等内容。项目完工通车且健康监测系统正式运营后2年为维护期,提供系统运行维护与数据分析工作,并提供维护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评估报告,软硬件使用寿命应满足桥梁监测规范及运营方的要求。详见技术说明及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以深化后的技术方案为准。

成桥检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桥梁动、静荷载试验相关内容,提交试验报告直至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详见技术说明及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清单,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以深化后的技术方案为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技术说明及要求为基准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完成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工作。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略) 外入湘企业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如省外投标人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的,则不要求提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基本信息登记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①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2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①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 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5.4

岗位

人数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见3.5.1

技术负责人

1

见3.5.2

设计负责人

1

见3.5.3

检测监测工程师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5以上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

3.6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7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同时完成过以下业绩:

(1)1个主跨19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健康监测实施项目业绩。

(2)1个主跨190m及以上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桥梁成桥荷载试验实施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如有)、建设单位盖章的桥梁健康监测(或荷载试验)完工证明,证明资料应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桥梁主跨跨度、服务内容等信息,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存在业绩证明材料对于考核指标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则依次按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顺序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桥梁健康监测或荷载试验对应工作任务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可以是同一合同的业绩,也可以是不同合同的业绩。所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方应为项目业主(建设方),劳务及外包合同业绩不予认可;人行专用桥梁或承载管道等非通行车辆的桥梁的业绩不予认可;工作内容以健康系统维护、监测数据分析或升级改造工作为主的健康监测维护维修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桥梁健康监测及成桥检测实施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参与单位应为承担桥梁健康监测设计工作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级资质。

(2)对于联合体单位业绩要求和商务加分要求,除特别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和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3.1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材料供应的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13中标人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进场的装备、设备和软件等,如果因其商标、图案、软件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 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日 09: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进入“ (略) 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上传投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长沙交投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发布。

8、本项目监管

本次招标 (略) 交通 (略) 自行监管,电话 0731-*。

9、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或0731-*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交通 (略) ;

地 址: (略) 岳麓区南二环二段615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 (略) ;

地 址: (略) 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418号昊天大厦3楼301-04、05室;

项目负责人:胡珉博、曹新权、谢俊、谢伦伟;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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