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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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预算金额 ¥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坡头区鼓楼西街与机场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海堂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 *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ZD-ZC-*号

项目名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备注

1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0日历天

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沙坡头区鼓楼西街与机场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龙海堂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鲲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陈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预算金额 ¥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沙坡头区鼓楼西街与机场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龙海堂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鲲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 *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ZD-ZC-*号

项目名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备注

1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0日历天

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 (略) 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鲲 (略) (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承诺书等扫描件)*@*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沙坡头区鼓楼西街与机场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龙海堂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鲲 (略)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陈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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