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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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3
预算金额 ¥3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瑜、张芬
项目联系电话 **5539、*
采购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沙陈雯*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瑜、张芬**5539、*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论证意见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指令性任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 (略)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沪卫规〔2022〕23号)相关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事务 (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数据的安全性。项目涉及本部门的财务等重要信息,数据敏感性较高。三是业务的延续性,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专用资金使用、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单位代理记帐及会计委派等服务。综上,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承接本项目。本项目符合“《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适用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此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501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在此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的期限:**日至**日。如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 *,联系人:陈瑜,联系电话:**5539)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联系方式:沙陈雯*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陈瑜、张芬**55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3
预算金额 ¥3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瑜、张芬
项目联系电话 **5539、*
采购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沙陈雯*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瑜、张芬**5539、*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论证意见表.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委托业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服务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指令性任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7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 (略)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沪卫规〔2022〕23号)相关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管理事务 (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数据的安全性。项目涉及本部门的财务等重要信息,数据敏感性较高。三是业务的延续性,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为本系统事业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专用资金使用、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单位代理记帐及会计委派等服务。综上,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承接本项目。本项目符合“《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适用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此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501室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在此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的期限:**日至**日。如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邮编 *,联系人:陈瑜,联系电话:**5539)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联系方式:沙陈雯*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陈瑜、张芬**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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