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灶镇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设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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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灶镇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设备采购公告

头灶镇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设备采购项目,已经镇政府批准实施。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规模:预算价4.06万元(不含电脑),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资料。

2、产品标准: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3、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单位。

4、供货期限:10日历天。

5、投标要求: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报名。资质预审合格后,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0.3万元(或保函、保单等)。开户行: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头灶支行,户名: (略) 头灶镇乡镇 (略) ,账号:**。报名人凭上述报名资料,到镇招投标办换取收据、免费领取采购资料,完成报名手续。未中标单位投标履约保证金开标后凭据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据无息退还。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结束,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款80%,余款次年结清。

7、竞标方式:开标时,公布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采购总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现场一轮报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确定中标人。如经评审的最低价出现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未尽事宜,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现场研究确定。

8、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日17时止。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投标办(政府一楼)。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5-*(招标办)、*(梅先生)。

**日


头灶镇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设备采购项目,已经镇政府批准实施。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规模:预算价4.06万元(不含电脑),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资料。

2、产品标准: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3、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单位。

4、供货期限:10日历天。

5、投标要求: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报名。资质预审合格后,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0.3万元(或保函、保单等)。开户行: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头灶支行,户名: (略) 头灶镇乡镇 (略) ,账号:**。报名人凭上述报名资料,到镇招投标办换取收据、免费领取采购资料,完成报名手续。未中标单位投标履约保证金开标后凭据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据无息退还。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结束,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款80%,余款次年结清。

7、竞标方式:开标时,公布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采购总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现场一轮报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确定中标人。如经评审的最低价出现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未尽事宜,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现场研究确定。

8、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日17时止。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投标办(政府一楼)。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15-*(招标办)、*(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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