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药店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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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药店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根据《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要求, (略)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略) 行政审批局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开办药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根据《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要求, (略)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时为其提供合并同步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工作目标

将开办药店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多个审批事项进行整合, 2024年12月前实施“药店开办一件事”智慧化服务,实现该事项集成化办理。办事企业可“在家办、线上办”实现 “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次勘验、一次办好”,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三、实施方式

(一)适用事项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新办。

(二)实施范围

(略) 辖区范围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

(三)实施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选择“ 药店开办一件事”栏目,根据经营需求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填写《“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到线下办事窗口申请。

2.审批部门对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现场检查部门组织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通过后,审批部门以电子证照形式同时发放申办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一次告知,优化前置服务。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多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制定《“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附件2),把“药店开办一件事”的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方式等要素,通过线下办事窗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

(二)一网通办,材料共享。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药店开办一件事”申报模块, (略) 药品经营企业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可在线申请提交材料,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其余申请事项“免申即享”。

(三)一次办好,审管联动。实现企业线上一次申报, 审批部门在业务审批系统分别完成审批,同步发放电子证照,并将事项办理信息和审批结果线上同步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同步共享,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局协调推进“药店开办一件事”办理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审批工作机制。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设置导办、帮办、代办,提供办理业务指导,主动引导办事企业选择一件事集成办理。

(二)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窗口等加大对“药店开办一件事”联办服务、改革方向等的宣传,提高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附件:1. “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

2. “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


表格名称
编号:SP2024-305_附件1:“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doc
编号:SP2024-305_附件2:“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doc

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根据《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要求, (略)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略) 行政审批局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开办药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根据《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6号)要求, (略)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新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时为其提供合并同步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二、工作目标

将开办药店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多个审批事项进行整合, 2024年12月前实施“药店开办一件事”智慧化服务,实现该事项集成化办理。办事企业可“在家办、线上办”实现 “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次勘验、一次办好”,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三、实施方式

(一)适用事项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新办。

(二)实施范围

(略) 辖区范围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

(三)实施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选择“ 药店开办一件事”栏目,根据经营需求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填写《“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到线下办事窗口申请。

2.审批部门对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现场检查部门组织现场核查。

3.现场核查通过后,审批部门以电子证照形式同时发放申办的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一次告知,优化前置服务。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多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制定《“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附件2),把“药店开办一件事”的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方式等要素,通过线下办事窗口、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

(二)一网通办,材料共享。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药店开办一件事”申报模块, (略) 药品经营企业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可在线申请提交材料,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其余申请事项“免申即享”。

(三)一次办好,审管联动。实现企业线上一次申报, 审批部门在业务审批系统分别完成审批,同步发放电子证照,并将事项办理信息和审批结果线上同步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同步共享,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局协调推进“药店开办一件事”办理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审批工作机制。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设置导办、帮办、代办,提供办理业务指导,主动引导办事企业选择一件事集成办理。

(二)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办事窗口等加大对“药店开办一件事”联办服务、改革方向等的宣传,提高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附件:1. “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

2. “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


表格名称
编号:SP2024-305_附件1:“药店开办一件事”申请表.doc
编号:SP2024-305_附件2:“药店开办一件事”一次性告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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