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龙成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7.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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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成煤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7.3采购公告

【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
  • 采购类别:(5501)检验检测
  • 采购组织:河北龙 (略)

河北龙 (略) 就【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ZB-2407-0289

项目标名:【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28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29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苯并【a】芘 2
30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酚类 4
31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4
32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33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气 4
34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35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36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苯并【a】芘 2
37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酚类 4
38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4
39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40 厂界废气监测 氨(氨气) 4
41 厂界废气监测 苯并[a]芘 4
42 厂界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43 厂界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44 厂界废气监测 4
45 厂界废气监测 酚类 4
46 厂界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47 厂界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48 厂界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49 厂界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50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51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颗粒物 48
52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苯并[a]芘 48
53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苯可溶物 48
54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硫化氢 48
55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氨(氨气) 48
56 铲车尾气检测 按照环保局要求,每月抽检不低于30%,每月需要检测3台,共36次 车次 36
57 运输车辆尾气抽检 按照环保局要求,每月抽检不低于30%,每月需要检测5台,共计60次 车次 60
58 自行监测结果系统录入 检测结束后将检测结果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同时提供电子版手工检测台账 12
59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 每季度1次,加年度1次,共计5次 5
1 3#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2 提质煤仓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3 1#提质煤装车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4 2#提质煤装车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5 2#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6 3#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7 1#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8 2#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9 1#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0 2#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1 3#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2 提质煤2#和3#(前半段)转运通廊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3 1#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4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氨气) 4
15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16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臭气 4
17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18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林格曼黑度 4
19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4
20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21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22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23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24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25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26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气 4
27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成集团合格供应商。

三、投标人须登录龙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保证金:5000人民币


投标客户按照需方要求缴纳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为“xx年xx月xx招标项目”。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 (略) 的基本账户。

具体保证金账户请按照 (略) 进行办理,具体详见网站公告区关于保证金账户的说明。


1、未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3、作废标或项目终止处理的,在项目结束后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4、投标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5、因投标方原因导致中标后不能正常签订或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报名截止时间:** 10:2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0: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龙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有意者可与裴正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377-* 邮箱:*@*63.com



** 10:42


【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
  • 采购类别:(5501)检验检测
  • 采购组织:河北龙 (略)

河北龙 (略) 就【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ZB-2407-0289

项目标名:【河北龙 (略) 】2024年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 7.3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28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29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苯并【a】芘 2
30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酚类 4
31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4
32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33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气 4
34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35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36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苯并【a】芘 2
37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酚类 4
38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4
39 化验室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40 厂界废气监测 氨(氨气) 4
41 厂界废气监测 苯并[a]芘 4
42 厂界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43 厂界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44 厂界废气监测 4
45 厂界废气监测 酚类 4
46 厂界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47 厂界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48 厂界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49 厂界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50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51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颗粒物 48
52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苯并[a]芘 48
53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苯可溶物 48
54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硫化氢 48
55 提质窑窑顶排放口无组织废气检测 氨(氨气) 48
56 铲车尾气检测 按照环保局要求,每月抽检不低于30%,每月需要检测3台,共36次 车次 36
57 运输车辆尾气抽检 按照环保局要求,每月抽检不低于30%,每月需要检测5台,共计60次 车次 60
58 自行监测结果系统录入 检测结束后将检测结果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同时提供电子版手工检测台账 12
59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 每季度1次,加年度1次,共计5次 5
1 3#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2 提质煤仓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3 1#提质煤装车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4 2#提质煤装车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5 2#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6 3#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7 1#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8 2#塑烧板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9 1#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0 2#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1 3#提质窑窑尾余热回收段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2 提质煤2#和3#(前半段)转运通廊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3 1#提质窑窑尾喷水冷却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2
14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氨气) 4
15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硫化氢 4
16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臭气 4
17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非*烷总烃 4
18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林格曼黑度 4
19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4
20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21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22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23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颗粒物 4
24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二氧化硫 4
25 1#-12#提质窑加热废气排放口废气监测 氮氧化物 4
26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氨气 4
27 煤焦油装车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口废气监测 氰化氢 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成集团合格供应商。

三、投标人须登录龙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保证金:5000人民币


投标客户按照需方要求缴纳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为“xx年xx月xx招标项目”。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 (略) 的基本账户。

具体保证金账户请按照 (略) 进行办理,具体详见网站公告区关于保证金账户的说明。


1、未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3、作废标或项目终止处理的,在项目结束后到业务主办单位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4、投标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5、因投标方原因导致中标后不能正常签订或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报名截止时间:** 10:2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0: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龙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有意者可与裴正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377-* 邮箱:*@*63.com



**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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