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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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带资 (略)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洽谈该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SW-城税-2024-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R直接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城步苗族自治县 (略) (个体工商户)、城步苗族自 (略) )

预算金额:¥32万元

采购需求:城东路及新田路办公区食堂全年蔬菜类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于**日到**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00分至5点0 (略)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了解项目需求和进行现场踏勘。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报名获取需求方案。

四、洽谈

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带资 (略)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洽谈该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SW-城税-2024-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蔬菜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R直接采购(拟推荐供应商为:城步苗族自治县 (略) (个体工商户)、城步苗族自 (略) )

预算金额:¥32万元

采购需求:城东路及新田路办公区食堂全年蔬菜类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于**日到**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00分至5点0 (略)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了解项目需求和进行现场踏勘。

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报名获取需求方案。

四、洽谈

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 (略)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东路国家税务总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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