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六安市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16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4-* | ||
采购单位 |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安局相关警种业务专线、高速公路道路监控、交警电子卡口线路租赁服务,以及为相关网络设备提供可靠、高效、安全的维护服务和高质量的网络链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前期由中国 (略) (略) 承建和维护,提供的网络链路稳定,日常维护情况良好,继续采用该项租赁服务可以保证原业务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2.该项目承载新老机房互联互通,相关业务警种工作开展。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需时刻保障网络链路的畅通、安全、稳定,如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将导致大面积长时间的业务中断,严重影响公安工作开展。
3.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网络链路必须绝对安全,如有更换,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导致数据安全隐患,不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裕安区梅山南路联通大厦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隋苗苗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56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联系地址: (略) 农科大厦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56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544.4 KB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6:16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4-* | ||
采购单位 |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其他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安局相关警种业务专线、高速公路道路监控、交警电子卡口线路租赁服务,以及为相关网络设备提供可靠、高效、安全的维护服务和高质量的网络链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前期由中国 (略) (略) 承建和维护,提供的网络链路稳定,日常维护情况良好,继续采用该项租赁服务可以保证原业务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2.该项目承载新老机房互联互通,相关业务警种工作开展。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需时刻保障网络链路的畅通、安全、稳定,如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将导致大面积长时间的业务中断,严重影响公安工作开展。
3.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网络链路必须绝对安全,如有更换,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导致数据安全隐患,不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裕安区梅山南路联通大厦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隋苗苗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56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联系地址: (略) 农科大厦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56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54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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