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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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17
预算金额 ¥4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0564-*
采购单位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64-*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 (略) 公安局(含金安分局、裕安分局、叶集分局、开发区分局)公安三级网、四级网、视频会议、IP语音、警务边界、相关警种业务专线、视频监控线路租赁服务,以及为相关网络设备提供可靠、高效、安全的维护服务和高质量的网络链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由 (略) 六安分公司承建和维护,该公司提供的网络链路稳定,日常维护良好, (略) 服务,能够保证原业务的延续和一致。
2. (略) 、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网络的互联互通,包括社会治安、人口户籍和窗口服务等业务,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需时刻保障链路畅通、安全、稳定,若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将直接影响业务连续,不利于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3.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等职责,对网络链路要求绝对的安全,如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对运营商提供的网络安全设备要重新评估,会导致数据安全隐患,不利于业务保密工作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地址: (略) 金安区大别山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隋苗苗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56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联系地址: (略) 农科大厦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56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17
预算金额 ¥4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0564-*
采购单位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64-*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备用线路及监控线路租赁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 (略) 公安局(含金安分局、裕安分局、叶集分局、开发区分局)公安三级网、四级网、视频会议、IP语音、警务边界、相关警种业务专线、视频监控线路租赁服务,以及为相关网络设备提供可靠、高效、安全的维护服务和高质量的网络链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由 (略) 六安分公司承建和维护,该公司提供的网络链路稳定,日常维护良好, (略) 服务,能够保证原业务的延续和一致。
2. (略) 、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网络的互联互通,包括社会治安、人口户籍和窗口服务等业务,由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需时刻保障链路畅通、安全、稳定,若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将直接影响业务连续,不利于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
3.公安机关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等职责,对网络链路要求绝对的安全,如更换网络、新建链路,对运营商提供的网络安全设备要重新评估,会导致数据安全隐患,不利于业务保密工作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六安分公司

地址: (略) 金安区大别山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隋苗苗

联系地址: (略)

联系电话:0564-*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

联系地址: (略) 农科大厦四楼408室

联系电话:056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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