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显示屏及配套配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显示屏及配套配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万元)。
6、最高限价:9(万元)。
7、采购需求:货物采购一批,公告后附项目采购清单,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意:提供以上相关查 (略) 页截图,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 号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 (略) 采购与招投标 (略) 站(http://**),点击“供应商登录/注册”按提示操作即可。具体操作 (略) 站“资料下载”专栏“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分册”中有详细介绍。
3、领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从“ (略) 采购与招投标 (略) 站”直接下载。
4、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费的供应商将失去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机会。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理工楼一栋一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略) (略) (http://**)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咸安区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5-*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室内P1.86 LED显示屏 | 产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9.98 | 平方 |
2 | 二合一发送卡 | 1 | 台 | |
3 | 接收卡 | 26 | 张 | |
4 | 电源 | 49 | 个 | |
5 | 控电系统 | 1 | 个 | |
6 | 无线投屏系统 | 1 | 套 | |
7 | 专用线缆+配件 | 1 | 平方 | |
8 | 大屏结构 | 10.65 | 平方 | |
9 | 专业音箱(150W) | 2 | 台 | |
10 | 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300W*2 | 1 | 台 | |
11 | 调音台 | 1 | 台 | |
12 | 一拖二手持话筒 | 1 | 套 | |
13 | 反馈抑制器 | 1 | 台 | |
14 | 线材及耗材费用 | 2 | 支 | |
15 | 12U三开门航空机柜 | 1 | 项 | |
16 | 专业音响插头 | 1 | 项 | |
17 | 音频产品 | 2 | 个 |
项目概况
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万元)。
6、最高限价:9(万元)。
7、采购需求:货物采购一批,公告后附项目采购清单,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意:提供以上相关查 (略) 页截图,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 号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 (略) 采购与招投标 (略) 站(http://**),点击“供应商登录/注册”按提示操作即可。具体操作 (略) 站“资料下载”专栏“ (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分册”中有详细介绍。
3、领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从“ (略) 采购与招投标 (略) 站”直接下载。
4、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费的供应商将失去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机会。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理工楼一栋一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略) (略) (http://**)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咸安区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5-*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室内P1.86 LED显示屏 | 产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9.98 | 平方 |
2 | 二合一发送卡 | 1 | 台 | |
3 | 接收卡 | 26 | 张 | |
4 | 电源 | 49 | 个 | |
5 | 控电系统 | 1 | 个 | |
6 | 无线投屏系统 | 1 | 套 | |
7 | 专用线缆+配件 | 1 | 平方 | |
8 | 大屏结构 | 10.65 | 平方 | |
9 | 专业音箱(150W) | 2 | 台 | |
10 | 专业音频功率放大器300W*2 | 1 | 台 | |
11 | 调音台 | 1 | 台 | |
12 | 一拖二手持话筒 | 1 | 套 | |
13 | 反馈抑制器 | 1 | 台 | |
14 | 线材及耗材费用 | 2 | 支 | |
15 | 12U三开门航空机柜 | 1 | 项 | |
16 | 专业音响插头 | 1 | 项 | |
17 | 音频产品 | 2 | 个 |
项目概况
审核评估评建办采购室内LED显示屏及配套配件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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