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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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新发改审批【2023】87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建 (略) 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24-16

2.3资金来源:国省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新野县五星镇和新甸铺镇

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全长10.924 公里,扣除利用中兴街、S237 线及另立项建设的新星白河大桥段2.94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7.980公里:填挖方合计:8.170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6.6938万立方米,填方1.4770万立方米;铺筑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88.360千平方米,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83.460千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85.855 千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69.945 千平方米,16cm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0.624 千平方米:共设置大桥555.24米/1座(另外立项);全线共设置涵洞146.56米/10道,拆除新建涵洞102.19米/7道(其中拆除新建盖板涵 29.52米/2道,拆除新建圆管涵72.67米/5道);新建涵洞44.37米/3道(其中新建盖板涵28.87米/2道,新建圆管涵15.5米/1道):平面交叉43处:与等级道路交叉4处;与四级公路(村村通)交叉27处;与外公路交叉12处。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2.8工期:

施工标段:工期:10个月;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除外),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1.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1.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2.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8:00分至**日09: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 *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 *

北京CA办理/延期:* *

深圳CA办理/延期:*

招标人: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联 系 人:黄彦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野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电话:*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新发改审批【2023】87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309-*-04-01-*,建 (略) 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34线新野五星镇至邓州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24-16

2.3资金来源:国省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新野县五星镇和新甸铺镇

2.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全长10.924 公里,扣除利用中兴街、S237 线及另立项建设的新星白河大桥段2.94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7.980公里:填挖方合计:8.170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6.6938万立方米,填方1.4770万立方米;铺筑4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88.360千平方米,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83.460千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85.855 千平方米,18cm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69.945 千平方米,16cm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0.624 千平方米:共设置大桥555.24米/1座(另外立项);全线共设置涵洞146.56米/10道,拆除新建涵洞102.19米/7道(其中拆除新建盖板涵 29.52米/2道,拆除新建圆管涵72.67米/5道);新建涵洞44.37米/3道(其中新建盖板涵28.87米/2道,新建圆管涵15.5米/1道):平面交叉43处:与等级道路交叉4处;与四级公路(村村通)交叉27处;与外公路交叉12处。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2.8工期:

施工标段:工期:10个月;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除外),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1.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1.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2.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 (略)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 (略)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08:00分至**日09: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 *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 *

北京CA办理/延期:* *

深圳CA办理/延期:*

招标人: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联 系 人:黄彦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野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人: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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