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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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涟水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受总务科委托,经 (略) 院务会研究决定, (略)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采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Y- *

2.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3. 项目概况: (略) 新院区现主要有门诊楼、外科楼、内科楼各一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开放病床约500张。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日污水处理量300吨)。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该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营)及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规取样检测,保证处理后废(污)水及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等部门法定要求,污泥按规处理(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总体需求”)。服务期限一年。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22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竞标人须具备污水处理运维资质;

3.竞标人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中标后能履行双方全部的约定,不得中途擅自中止合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营)项目业绩;

⑵ 近二年供应商未因环境(环保)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⑶ 供应商拟派驻点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备机电、电器操作等相关职称证书和污水处理相关资格证书;

⑷ 供应商在涟 (略) 区范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至报名截止之日,提供已取得三个月及以上的购房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⑴ 磋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⑵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⑶ 磋商供应商在近3年内(**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法定证明,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日起至**日,每天8: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

3.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来报名的不需提供)、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涟水县郑梁梅大道20号, (略) 南院区门诊楼五楼)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获取或QQ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投标人留取QQ邮箱号)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自报名之日起,每天8: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7:0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4.项目磋商时间:**日17:00

5. 项目磋商地点: (略) 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五、中标办法

本次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在实勘现场后, (略) 排污许可证要求,自拟运维方案并报价, (略) 的实质性需求,且经评审的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采取资质先审方式。在整个磋商采购过程中,由采购方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保证金

投标时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方对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等)、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方及时签订合同的。

成交投标人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本次项目联系人

招采信息联系人:郭安英*
项目咨询联系人:宋 玮*
投诉质疑联系人:张 云*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 投标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至评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 (略) 微资讯官网上另行通知。

(略)

**日

涟水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受总务科委托,经 (略) 院务会研究决定, (略) 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采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Y- *

2.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

3. 项目概况: (略) 新院区现主要有门诊楼、外科楼、内科楼各一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开放病床约500张。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日污水处理量300吨)。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该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营)及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规取样检测,保证处理后废(污)水及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等部门法定要求,污泥按规处理(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项目总体需求”)。服务期限一年。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22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竞标人须具备污水处理运维资质;

3.竞标人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中标后能履行双方全部的约定,不得中途擅自中止合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具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营)项目业绩;

⑵ 近二年供应商未因环境(环保)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⑶ 供应商拟派驻点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备机电、电器操作等相关职称证书和污水处理相关资格证书;

⑷ 供应商在涟 (略) 区范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至报名截止之日,提供已取得三个月及以上的购房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等有效证件)。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⑴ 磋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⑵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⑶ 磋商供应商在近3年内(**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法定证明,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日起至**日,每天8: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

3.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来报名的不需提供)、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涟水县郑梁梅大道20号, (略) 南院区门诊楼五楼)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获取或QQ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投标人留取QQ邮箱号)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自报名之日起,每天8: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7:0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4.项目磋商时间:**日17:00

5. 项目磋商地点: (略) 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五、中标办法

本次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在实勘现场后, (略) 排污许可证要求,自拟运维方案并报价, (略) 的实质性需求,且经评审的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采取资质先审方式。在整个磋商采购过程中,由采购方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保证金

投标时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方对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等)、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方及时签订合同的。

成交投标人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本次项目联系人

招采信息联系人:郭安英*
项目咨询联系人:宋 玮*
投诉质疑联系人:张 云*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 投标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至评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 (略) 微资讯官网上另行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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