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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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

项目概况:

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H-2024-0628

2.釆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

4.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吨(超过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6.最高限价:*/吨(超过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最高限价为:*/吨(含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吨为期,处置弃土量达*吨则合同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釆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釆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需自行提供合法弃土场。(可提供相应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运输车队(含10台运输车及以上)。(可提供相应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文件。)

三、获取釆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3.方式:

(1)有意报价的供应商持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资料不退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开标室(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 18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评标室(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话:0715-*

湖北 (略)

2024年06月28日


项目概况:

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H-2024-0628

2.釆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

4.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吨(超过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6.最高限价:*/吨(超过此单价作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通山县新型建筑材料基地弃土处置项目,最高限价为:*/吨(含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吨为期,处置弃土量达*吨则合同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釆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釆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需自行提供合法弃土场。(可提供相应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运输车队(含10台运输车及以上)。(可提供相应承诺函,签订合同时提供证明文件。)

三、获取釆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3.方式:

(1)有意报价的供应商持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资料不退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开标室(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 18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评标室(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通 (略) 5号(西站短途客运站出站口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话:0715-*

湖北 (略)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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