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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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 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4ZB-018

2.项目名称: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 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格:¥*.35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5.采购内容 :

5.1、主要在营门口自然村主干道安 (略) 灯100盏。

5.2、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报价。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项目地点: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该工程不能转包分包。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3任意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略) , (略) 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 (略)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磋商申请人持“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进行登记并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人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保山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1586

注:磋商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标段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

4.监督电话: (略)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室:087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隆阳区金鸡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址: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 境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4ZB-018

2.项目名称: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人居环 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格:¥*.35元(大写: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5.采购内容 :

5.1、主要在营门口自然村主干道安 (略) 灯100盏。

5.2、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报价。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项目地点: (略) 隆阳区金鸡乡育德社区营门口自然村。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该工程不能转包分包。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3任意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略) , (略) 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 (略)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磋商申请人持“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进行登记并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 (略) (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人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保山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1586

注:磋商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标段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

4.监督电话: (略)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室:087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隆阳区金鸡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址: (略) 隆阳区杏花小区12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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