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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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平福银 (略) 2024-2026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

二、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投保数目清单及保险保障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下述资格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供货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关经营资格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开展本采购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及资格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4.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4.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进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5供应商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6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4.7供应商**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止,没有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若评委会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证实到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的,而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承诺的,视为供应商虚假应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8供应商202 (略) 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B类及以上。( (略) 2024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表)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5-8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须按规定进行密封,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崇溪东路9号1#楼2层;

递交方式:通过派人或者快递(EMS邮政)递交

投标文件收件人:谢女士 电话:0599-*

5.3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北京时间):**日上午9:00。

5.4注意事项: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制作的报价文件,我司恕不接受。

5.5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平福银 (略)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 (略) (略) 门户网(http://**)、(http://**)、招标采购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福银 (略)

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99-*

附件:南平福银 (略) 2024-2026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询价采购文件

一、项目名称:南平福银 (略) 2024-2026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

二、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投保数目清单及保险保障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下述资格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供货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关经营资格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开展本采购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及资格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4.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4.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进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5供应商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6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4.7供应商**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止,没有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若评委会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证实到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的,而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承诺的,视为供应商虚假应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8供应商202 (略) 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B类及以上。( (略) 2024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表)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5-8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须按规定进行密封,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崇溪东路9号1#楼2层;

递交方式:通过派人或者快递(EMS邮政)递交

投标文件收件人:谢女士 电话:0599-*

5.3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北京时间):**日上午9:00。

5.4注意事项:超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制作的报价文件,我司恕不接受。

5.5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平福银 (略)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 (略) (略) 门户网(http://**)、(http://**)、招标采购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平福银 (略)

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599-*

附件:南平福银 (略) 2024-2026年度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项目(二次)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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