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市开源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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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南通市开源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拟批准公示)

(略) 开源 (略) 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北街道*桥村二十二组、邵庄村三十组;

建设单位: (略) 开源 (略) ;

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车辆清洗、搅拌机清洗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食堂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如皋恒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要求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

2.废气治理。仓筒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粉尘经喷淋洒水装置处理,各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相关标准,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邮箱:*@*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公示)

(略) 开源 (略) 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北街道*桥村二十二组、邵庄村三十组;

建设单位: (略) 开源 (略) ;

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建筑构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车辆清洗、搅拌机清洗用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食堂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如皋恒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要求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

2.废气治理。仓筒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粉尘经喷淋洒水装置处理,各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相关标准,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邮箱:*@*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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