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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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略) 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浙教规〔2024〕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淳安县建设 (略)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的委托,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2024ZC-070 号

三、食堂管理团队托管服务费控制价区间:160万元(含)/年-190万元(含)/年之间

四、招标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备注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1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

4.2具有学校食堂(在校生规模1000人及以上)餐饮经营经验的承包合同。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日至2024年 07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时止

九、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 07 月29日14:30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 联系电话:0571-*。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学校食堂(在校生规模1000人及以上)餐饮经营经验的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 (略)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

招标单位名称: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

招标方联系人: 方有余 联系电话:0571-*

招标单位地址: (略) 淳安县排岭南路82号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

淳安县建设 (略)

2024年 07月08日

招标公告

(略) 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浙教规〔2024〕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淳安县建设 (略)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的委托,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2024ZC-070 号

三、食堂管理团队托管服务费控制价区间:160万元(含)/年-190万元(含)/年之间

四、招标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备注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需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1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

4.2具有学校食堂(在校生规模1000人及以上)餐饮经营经验的承包合同。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日至2024年 07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时止

九、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 07 月29日14:30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 联系电话:0571-*。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行为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学校食堂(在校生规模1000人及以上)餐饮经营经验的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 (略)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

招标单位名称: (略) 淳安县第二中学

招标方联系人: 方有余 联系电话:0571-*

招标单位地址: (略) 淳安县排岭南路82号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

淳安县建设 (略)

2024年 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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