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用食品预先采购第一包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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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用食品预先采购第一包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活动,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2024年通用食品预先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或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1-1

组合式压缩饼干类食品

详见资格文件

日份

*

说明:

1.第一包预算:*.*万元(以此为准)

2.请仔细阅读公告附件(尤其是其它补充内容附件).

3.第一包选取5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数量按照6:5:4:3:2分配;

4.全国各省份运杂费测算参考详见附件。
5.采购标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6.无效投标风险提示详见附件。

7. (略) 首页右下角--平台推广--操作培训--设有供应商用户手册,请各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

8.技术要求及经济要求于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期间(5个工作日)同步线下申领(前期领取过技术及经济要求无需再次领取。本次资格预审审查内容仅包含资格性审查相关要求,不进行综合评分。本次同步申领技术及商务要求是为了让各投标供应商了解项目技术及经济要求,在自身满足项目要求的基础上参加资格预审。)
(1)申领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联系人郭助理 022-*。
(2)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保密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9.财务核查要求
我站将采用远程操作的方式查询各投标人报税、社保系统中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缴纳社保金额与人数、纳税总金额等数据并进行记录核对。请各投标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投标人负责报税会计人员在2024年7月16日保持通讯畅通,且能随时实现在报税、社保系统电脑上登录QQ,实现远程控制并配合相关核查工作。财务核查报税会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QQ号及身份证复印件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同步递交(以上信息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对核查结果数据不一致且不能合理书面说明理由,认定为异常的;或不配合核查工作的(如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能通过报税社保系统查询到某年信息,一律认定为不配合核查工作),财务核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于财务核查结束当天听到电话通知后到达我站采购服务大厅标书发放处对财务核查数据进行签字确认,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拒不签字的或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不予接受的,均视为认可核查结果,不影响核查结果的有效性。
注意:“我站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指标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核查结果数据不一致但提供有效合理证明的,按照审计报告和税务系统中较小的数据(资产负债率取较大的数据)进行评审打分。”

(四)财务核查内容包括:

(1)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性审查表中要求提供);

(2)2023年纳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未提供的为0分,纳税额为0或为负值时得0分。);

(3)2021、2022、2023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36个月累加,提供2021、2022、2023各年度1-12月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交费人数凭证,不清晰或资料不全的记为无效人数。)。

  1. 请各投标供应商将“2023年纳税”;“2021、2022、2023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证明材料的PDF版本(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刻录到该项目递交的2张PDF光盘中,以供财务核查使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346,*,点击查看>>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3.最高限价:1,346,*,点击查看>>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申请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申请人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采购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资格预审方法

采购包1:

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领取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 (略) (http://**)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采购服务大厅1号开标厅。(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8:00。)

(三)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申请人认真学习 (略) (http://**)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供应商在投 (略) 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传真:022-*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电话:022-*、*(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63.com)

十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

联系电话:022-*

2024年07月05日


, (略) ,河东区,天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活动,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2024年通用食品预先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或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1-1

组合式压缩饼干类食品

详见资格文件

日份

*

说明:

1.第一包预算:*.*万元(以此为准)

2.请仔细阅读公告附件(尤其是其它补充内容附件).

3.第一包选取5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数量按照6:5:4:3:2分配;

4.全国各省份运杂费测算参考详见附件。
5.采购标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6.无效投标风险提示详见附件。

7. (略) 首页右下角--平台推广--操作培训--设有供应商用户手册,请各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

8.技术要求及经济要求于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期间(5个工作日)同步线下申领(前期领取过技术及经济要求无需再次领取。本次资格预审审查内容仅包含资格性审查相关要求,不进行综合评分。本次同步申领技术及商务要求是为了让各投标供应商了解项目技术及经济要求,在自身满足项目要求的基础上参加资格预审。)
(1)申领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联系人郭助理 022-*。
(2)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保密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9.财务核查要求
我站将采用远程操作的方式查询各投标人报税、社保系统中的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缴纳社保金额与人数、纳税总金额等数据并进行记录核对。请各投标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投标人负责报税会计人员在2024年7月16日保持通讯畅通,且能随时实现在报税、社保系统电脑上登录QQ,实现远程控制并配合相关核查工作。财务核查报税会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QQ号及身份证复印件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同步递交(以上信息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对核查结果数据不一致且不能合理书面说明理由,认定为异常的;或不配合核查工作的(如因系统升级等原因不能通过报税社保系统查询到某年信息,一律认定为不配合核查工作),财务核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于财务核查结束当天听到电话通知后到达我站采购服务大厅标书发放处对财务核查数据进行签字确认,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拒不签字的或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不予接受的,均视为认可核查结果,不影响核查结果的有效性。
注意:“我站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指标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核查结果数据不一致但提供有效合理证明的,按照审计报告和税务系统中较小的数据(资产负债率取较大的数据)进行评审打分。”

(四)财务核查内容包括:

(1)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性审查表中要求提供);

(2)2023年纳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未提供的为0分,纳税额为0或为负值时得0分。);

(3)2021、2022、2023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36个月累加,提供2021、2022、2023各年度1-12月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交费人数凭证,不清晰或资料不全的记为无效人数。)。

  1. 请各投标供应商将“2023年纳税”;“2021、2022、2023年度缴纳社保的总人数”证明材料的PDF版本(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同刻录到该项目递交的2张PDF光盘中,以供财务核查使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346,*,点击查看>>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3.最高限价:1,346,*,点击查看>>亿*仟*佰**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申请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申请人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采购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资格预审方法

采购包1:

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领取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 (略) (http://**)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河 (略) 114号采购服务大厅1号开标厅。(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8:00。)

(三)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申请人认真学习 (略) (http://**)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供应商在投 (略) 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

传真:022-*

地址: (略) 河 (略) 114号6号门

十一、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电话:022-*、*(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63.com)

十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

联系电话:022-*

2024年07月05日


, (略) ,河东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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