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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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上海某单位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VGBHCQ-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某单位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海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整修改造类
2.2建设地点: (略) 虹口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最高投标限价:17.*(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相关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3.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日至**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申领
5.1获取时间:**日至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日至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地址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1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标书购买地点: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13室
联系人:周乔森
联系方式:021-*
报名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投标人2021-2023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须提供2021-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证明;
10.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材料复印件都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10时00分,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07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某单位
地 址: (略)
邮 编:*
联 系 人:严文
电 话:021-*
项目监督人:严文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潘工
移动电话:021-*、*
邮 箱:*@*q.com
日期:2024年07月
, (略) ,徐汇区,虹口区,上海
上海某单位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VGBHCQ-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某单位卫生保健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海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整修改造类
2.2建设地点: (略) 虹口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最高投标限价:17.*(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相关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3.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日至**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申领
5.1获取时间:**日至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日至0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地址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1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标书购买地点: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13室
联系人:周乔森
联系方式:021-*
报名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投标人2021-2023年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须提供2021-2023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证明;
10.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材料复印件都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上午10时00分,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07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和《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某单位
地 址: (略)
邮 编:*
联 系 人:严文
电 话:021-*
项目监督人:严文
电话: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潘工
移动电话:021-*、*
邮 箱:*@*q.com
日期:2024年07月
, (略) ,徐汇区,虹口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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