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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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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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审批[2023]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90.53平方米。拟建设1#骨灰堂、2#骨灰堂、3#门卫室、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99.5952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连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室外总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连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0.53㎡,规模对应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8:3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9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石排路41-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地址:连城县西康村民委员会5楼(德邦物流楼上),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 (略) 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 76 号宝龙广场三楼(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

招标正文.doc

电子签章授权书.pdf

图审后图纸-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rar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预算审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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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审批[2023]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90.53平方米。拟建设1#骨灰堂、2#骨灰堂、3#门卫室、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99.5952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连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泉镇生命公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室外总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连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90.53㎡,规模对应为小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8:3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9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石排路41-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 (略)

地址:连城县西康村民委员会5楼(德邦物流楼上),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 (略) 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 76 号宝龙广场三楼(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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