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工委关于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波市关工委关于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帮助孩子更好地适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略)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项目

购买主体: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购买项目: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项目金1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周期:5个月,即从7月中旬开始,至11月30日止。

主要内容: (略) 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注册的110名孤独症少年儿童提供服务,重点为长期参加活动的35名星宝提供一对一干预和教育培训,并给予其他方面的援助; (略) 达敏学校对在校73名孤独症学生的社团提供部分艺术培训;协助海曙外国语学校的部分阿斯伯格孤独症学生进行艺术培训。组织 (略) 相关体育社团对上述孤独症儿童开展篮球、足球等户外活动。

三、绩效目标

帮助智障青少年逐步走出心理障碍,融入社区和社会。争取项目的直接受益对象达200名。计划平时每周至少开展活动6次,每次1-2小时,暑假期间每周至少开展活动5次,每次1-2小时;项目期内星宝家庭开展专题讲座4次,为“五老”志愿者及组织提供2次专题讲座,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关爱星宝;对海曙区的星宝及家庭进行社会调研并形成报告。

四、承接主体

本次项目承接主体 (略) 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五老”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须抽检合格),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具有实施项目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五、购买程序

1.立项阶段

(1)市关工委发布公告,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市关工委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项目评审,择优购买;

(3)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工作合同。

2.执行阶段

(1)承接 (略) 关工委签署的合同实施;

(2)由市关工委组建督导、评估组进行督查评估。

3.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

4.资金拨付

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后15日内,拨付项目50%款项;8月底前拨付项目2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余款。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方式

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书面 (略) 关工委,同时将《服务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日上午11时。

2.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及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等级评定证书等复印件(盖承接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鄞州区和济街95号1121室。

附件:1. (略) 关工委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

2.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日


宁波市关工委关于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新).doc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帮助孩子更好地适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略)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项目

购买主体: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购买项目: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项目金1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周期:5个月,即从7月中旬开始,至11月30日止。

主要内容: (略) 星宝自闭症家庭支援中心注册的110名孤独症少年儿童提供服务,重点为长期参加活动的35名星宝提供一对一干预和教育培训,并给予其他方面的援助; (略) 达敏学校对在校73名孤独症学生的社团提供部分艺术培训;协助海曙外国语学校的部分阿斯伯格孤独症学生进行艺术培训。组织 (略) 相关体育社团对上述孤独症儿童开展篮球、足球等户外活动。

三、绩效目标

帮助智障青少年逐步走出心理障碍,融入社区和社会。争取项目的直接受益对象达200名。计划平时每周至少开展活动6次,每次1-2小时,暑假期间每周至少开展活动5次,每次1-2小时;项目期内星宝家庭开展专题讲座4次,为“五老”志愿者及组织提供2次专题讲座,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关爱星宝;对海曙区的星宝及家庭进行社会调研并形成报告。

四、承接主体

本次项目承接主体 (略) 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五老”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须抽检合格),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具有实施项目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五、购买程序

1.立项阶段

(1)市关工委发布公告,开展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2)市关工委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项目评审,择优购买;

(3)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并签订工作合同。

2.执行阶段

(1)承接 (略) 关工委签署的合同实施;

(2)由市关工委组建督导、评估组进行督查评估。

3.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

4.资金拨付

市关工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后15日内,拨付项目50%款项;8月底前拨付项目2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余款。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方式

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书面 (略) 关工委,同时将《服务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日上午11时。

2.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及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等级评定证书等复印件(盖承接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鄞州区和济街95号1121室。

附件:1. (略) 关工委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

2.购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略)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日


宁波市关工委关于2024年“点亮星光、与爱同行”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新).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