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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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金昌市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略) (略) 美术馆的委托, (略) 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2.采购预算:30.*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文件);

2.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3年7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可辨,要求原件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9日至07月15日在甘肃 (略) (上层领地403室)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1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磋商响应文件 (略) 美术馆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美术馆

地 址:金 (略) 82号

联系人:买武堂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上层领地403室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5-*

2024年07月08日


金昌市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略) (略) 美术馆的委托, (略) 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2.采购预算:30.*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文件);

2.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3年7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可辨,要求原件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9日至07月15日在甘肃 (略) (上层领地403室)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1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磋商响应文件 (略) 美术馆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美术馆

地 址:金 (略) 82号

联系人:买武堂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上层领地403室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5-*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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