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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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 ** 11:26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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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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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奔轮新材料(嘉兴) (略) 年产150万件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电器配件及其他配件项目

嘉(平)环建〔2024〕54号

**日

见附件

2

(略) 超越 (略) 年产印刷包装制品300万套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4〕55号

**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54号奔轮(曹桥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4〕55号超越(钟埭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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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奔轮新材料(嘉兴) (略) 年产150万件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电器配件及其他配件项目

嘉(平)环建〔2024〕54号

**日

见附件

2

(略) 超越 (略) 年产印刷包装制品300万套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4〕55号

**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日至**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54号奔轮(曹桥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4〕55号超越(钟埭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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