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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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已由漯河郾城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04-01-*。招标人:漯河 (略)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郾城区幸福北路以北、兴隆山路以西、嫩江路以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911.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9965㎡,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冷库和配套服务用房。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站等;投资概算约2.1亿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EPC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三标段为:招商运营)。

一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规划方案的设计和审查、设计概算编制、全套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及保修等工作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费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依据招标人通知)。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3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7.4文明工地目标: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

2.8 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

2.9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三标段: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租售招商与运营活动;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招商服务期共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1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通过“信用中国”(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1)自**日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之日起算)。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专用资格要求(一标段):

3.6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 EPC 项目总负责人。

3.8本标段(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3.2、3.3、3.4、3.5的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二标段):

3.6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 本标段(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三标段):

3.6本标段(招商运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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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略) 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选择登*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 (略)

地 址: (略) 郾城区龙江路西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2010室

联 系 人:陶先生、邵先生、银女士

联 系 方 式:*、*、*

监督单位: (略) 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已由漯河郾城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04-01-*。招标人:漯河 (略)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万创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郾城区幸福北路以北、兴隆山路以西、嫩江路以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911.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9965㎡,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冷库和配套服务用房。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站等;投资概算约2.1亿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EPC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三标段为:招商运营)。

一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规划方案的设计和审查、设计概算编制、全套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及保修等工作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费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依据招标人通知)。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7.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3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7.4文明工地目标: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

2.8 质保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

2.9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三标段: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租售招商与运营活动;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招商服务期共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1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通过“信用中国”(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1)自**日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之日起算)。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专用资格要求(一标段):

3.6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 EPC 项目总负责人。

3.8本标段(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3.2、3.3、3.4、3.5的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二标段):

3.6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 本标段(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三标段):

3.6本标段(招商运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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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略) 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选择登*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 (略)

地 址: (略) 郾城区龙江路西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2010室

联 系 人:陶先生、邵先生、银女士

联 系 方 式:*、*、*

监督单位: (略) 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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