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公告邀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公告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2024-1290

2.项目名称: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邀请)

4.预算金额:5.74万元

5.最高限价:5.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检定/校准,具体服从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及《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购[2020] 52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邀请)

报名条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推荐方式产生,由盐城分局三个业务部门不公开书面推荐3名供应商,推荐部门分别填写《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推荐供应商意见书》,推荐意见书作为采购项目档案保存。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

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

方式:供应商凭邀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水质科510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四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本项目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

地 址: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

2.盐城分局纪律监督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2024-1290

2.项目名称: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邀请)

4.预算金额:5.74万元

5.最高限价:5.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盐城分局实验室计量检定/校准采购,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检定/校准,具体服从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及《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购[2020] 52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只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邀请)

报名条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以推荐方式产生,由盐城分局三个业务部门不公开书面推荐3名供应商,推荐部门分别填写《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推荐供应商意见书》,推荐意见书作为采购项目档案保存。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

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

方式:供应商凭邀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水质科510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1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四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本项目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

地 址: (略) 亭湖区东亭路21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

2.盐城分局纪律监督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