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艺术摆件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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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艺术摆件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61-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 (略) ,招标单位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略) 海曙区,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 (略) ,南 (略) 。

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为13%),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 *.99元。

招 标 范 围:艺术摆件采购及相关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艺术摆件项目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销售业绩(以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为准,合同原件开标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略) ” (略) 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 /

3.5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 9:00起至2024年7月15日 23:59 时(北京时间),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宁波 (略) 开标室( (略) 鄞 (略) 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略) 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4011/)、宁波 (略) (http://**)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 (略)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鄞 (略) 187号13楼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20室

联 系 人:刘会利、周立颖

电\u3000\u3000话:0574-*

邮 箱:*@*q.com

评标监督单位:宁波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 (略) 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

1.招标条件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61-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 (略) ,招标单位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略) 海曙区,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 (略) ,南 (略) 。

建 设 规 模: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拟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为13%),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 *.99元。

招 标 范 围:艺术摆件采购及相关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艺术摆件项目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销售业绩(以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为准,合同原件开标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略) ” (略) 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 /

3.5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 9:00起至2024年7月15日 23:59 时(北京时间),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宁波 (略) 开标室( (略) 鄞 (略) 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略) 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4011/)、宁波 (略) (http://**)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 (略)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鄞 (略) 187号13楼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20室

联 系 人:刘会利、周立颖

电\u3000\u3000话:0574-*

邮 箱:*@*q.com

评标监督单位:宁波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 (略) 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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