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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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社会代理]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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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鼎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4-008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供应商在 (略) 市场价基础上在0-0.8之间报价,超过0.8的报价视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蔬菜类、杂粮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略)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至**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431-*


采购人名称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34

最高限价(万元)

134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蔬菜类、杂粮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略)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 09:30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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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鼎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4-008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8(供应商在 (略) 市场价基础上在0-0.8之间报价,超过0.8的报价视为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蔬菜类、杂粮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略)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方式:现场报名,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至**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431-*


采购人名称

(略) 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西营城街道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34

最高限价(万元)

134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蔬菜类、杂粮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略)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 09:30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小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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