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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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

慧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HX2024GK-004)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 月30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HX2024GK-004

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2024年7 月1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时,下午13:30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铁岭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 (略)

地址: (略) 清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

慧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HX2024GK-004)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 月30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HX2024GK-004

项目名称: (略) 清 (略) 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智能融合法庭、一体化协作智慧屏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2024年7 月1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时,下午13:30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铁岭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 (略)

地址: (略) 清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1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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