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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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 (略) 10KVA UPS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4-11415),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2024 (略) 10KVA UPS设备采购项目。

1.1.2项目地点:湖南株洲。

1.1.3项目规模:总预算额约3.2万元(不含税)。

1.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100%。

1.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合格。

1.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2采购内容:10KVA UPS设备采购,采购数量2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2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同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若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3应答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财务要求:资信情况良好,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超过3个月)。

2.5应答人须承诺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且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会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应答截止日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 (略) 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自**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至应答截止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或无效应答: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存在以上情形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应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应答人针对供应商注册、上传应答文件等相关业务的操作,请直接拨打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咨询。

4.5 请各潜在应答人及时在“中通 (略) 网站”http://**进行供应商角色注册(审核机构选择“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事宜将在该网站进行办理,未进行注册可能导致无法开票及退还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元区圆方路131号株洲联通9楼财务部会议室。(如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同上,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而产生的风险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3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未在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圆方路131号株洲联通

联 系 人:易昕

电 话:*

采购代理: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 系 人:周婷/陈严睿 招标师:谭龙江、张进进、王敏、沈斌、吕洁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中国 (略) (略)

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日

,株洲

本比选项目为2024 (略) 10KVA UPS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4-11415),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2024 (略) 10KVA UPS设备采购项目。

1.1.2项目地点:湖南株洲。

1.1.3项目规模:总预算额约3.2万元(不含税)。

1.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100%。

1.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合格。

1.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7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1.2采购内容:10KVA UPS设备采购,采购数量2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2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应答人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同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若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3应答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财务要求:资信情况良好,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超过3个月)。

2.5应答人须承诺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且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会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至应答截止日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 (略) 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自**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至应答截止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或无效应答: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存在以上情形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应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应答人针对供应商注册、上传应答文件等相关业务的操作,请直接拨打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咨询。

4.5 请各潜在应答人及时在“中通 (略) 网站”http://**进行供应商角色注册(审核机构选择“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事宜将在该网站进行办理,未进行注册可能导致无法开票及退还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元区圆方路131号株洲联通9楼财务部会议室。(如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同上,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而产生的风险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3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未在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圆方路131号株洲联通

联 系 人:易昕

电 话:*

采购代理: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 系 人:周婷/陈严睿 招标师:谭龙江、张进进、王敏、沈斌、吕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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