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7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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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7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静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国之大者”,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迪庆州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全州区域内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少,耕地保护压力极大。您对耕地保护方面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真诚感谢您对我州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做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关于你建议的在种庄稼低产的地块上种中药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略) 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有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除去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同时国家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我州于2022年4月出台了《迪庆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迪自然资规发〔2022〕17号),明确了确实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种植中药材)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依法依规落实补足耕地的情况下,方可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2023年我州通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州共计恢复耕地面积1.72万亩(数据截止**日),其中有1.20万亩没有强制要求就地恢复,因地制宜的采取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完成整改,占总数量的70%。既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又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利益。

对于你建议的采取多种形式带动当地群众发展,可以参考去年康普乡岔枝村典型案例,“云顶花海”原耕地大部分种植药材,只有小部分种植粮食作物。通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的实施,岔枝村不但拥有了得天独厚的成片耕地,还使耕地“非粮化”的观念深入人心。康普乡党委政府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农业+康养”的发展新模式,在王打组设立了生态循环农业试点,一方面盘活土地资源,实行“青稞+花荞”的轮种模式,实现耕地保护;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生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岔枝村旅游人次从2020年的900余人次增至2023年的10000余人次,翻了10倍。新建运营的噶贡达仓民宿半年营业额已接近30万元,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转变,有效提高了当地群众收入。由此可见,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不仅仅是耕地保护的任务,更能让我们群众实现增收。

二、关于“把退林还耕更好地利用起来,改善耕地条件,改造开发,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

首先,国家、省、州均没有发布过“退林还耕”有关政策,是由于简化传播造成了一些误会,部分群众口中“退林还耕”中的“林”指的是违法占用耕地的“林”,实际上就是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土地恢复种粮,应描述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或“耕地恢复”更为准确。

(略) 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州于5月31日正式启动了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预计6月20日前完成上级下发图斑的逐地块排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工作。在今年的整改工作中,明确了:区分情况、科学整改、稳妥处置,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在保住耕地红线的情况下,不再强行下达任务,整改工作中由各县(市)、乡(镇)自行按照摸排情况确定整改任务、整改措施。

同时我们也将会同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聚焦垦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及时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三、关于“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盘活退林还耕的土地”

在去年的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中,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到一些整改难度大,耕作条件差的村组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同时农业农村部门也针对迪庆州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保护涉农工作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结合我州农业生产实际,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就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了指导。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稳固去年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6月开始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基层技术指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努力巩固提升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尊敬的陈静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国之大者”,是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迪庆州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全州区域内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少,耕地保护压力极大。您对耕地保护方面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真诚感谢您对我州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做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关于你建议的在种庄稼低产的地块上种中药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略) 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有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除去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同时国家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我州于2022年4月出台了《迪庆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迪自然资规发〔2022〕17号),明确了确实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种植中药材)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在依法依规落实补足耕地的情况下,方可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2023年我州通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州共计恢复耕地面积1.72万亩(数据截止**日),其中有1.20万亩没有强制要求就地恢复,因地制宜的采取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完成整改,占总数量的70%。既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又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利益。

对于你建议的采取多种形式带动当地群众发展,可以参考去年康普乡岔枝村典型案例,“云顶花海”原耕地大部分种植药材,只有小部分种植粮食作物。通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的实施,岔枝村不但拥有了得天独厚的成片耕地,还使耕地“非粮化”的观念深入人心。康普乡党委政府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农业+康养”的发展新模式,在王打组设立了生态循环农业试点,一方面盘活土地资源,实行“青稞+花荞”的轮种模式,实现耕地保护;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生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岔枝村旅游人次从2020年的900余人次增至2023年的10000余人次,翻了10倍。新建运营的噶贡达仓民宿半年营业额已接近30万元,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转变,有效提高了当地群众收入。由此可见,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不仅仅是耕地保护的任务,更能让我们群众实现增收。

二、关于“把退林还耕更好地利用起来,改善耕地条件,改造开发,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

首先,国家、省、州均没有发布过“退林还耕”有关政策,是由于简化传播造成了一些误会,部分群众口中“退林还耕”中的“林”指的是违法占用耕地的“林”,实际上就是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树造林的土地恢复种粮,应描述为“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或“耕地恢复”更为准确。

(略) 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州于5月31日正式启动了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预计6月20日前完成上级下发图斑的逐地块排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工作。在今年的整改工作中,明确了:区分情况、科学整改、稳妥处置,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在保住耕地红线的情况下,不再强行下达任务,整改工作中由各县(市)、乡(镇)自行按照摸排情况确定整改任务、整改措施。

同时我们也将会同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聚焦垦造耕地三年行动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及时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三、关于“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盘活退林还耕的土地”

在去年的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中,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到一些整改难度大,耕作条件差的村组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同时农业农村部门也针对迪庆州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保护涉农工作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结合我州农业生产实际,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就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了指导。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稳固去年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6月开始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基层技术指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努力巩固提升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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