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东岭南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 (略)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人 广 (略) 对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YCT-BX-*-LNT001

3. 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物

最高限价合计(元)

1

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180,000


(1)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人需求书》;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提供服务。

(4) 供应商报价需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证明。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 (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完成注册和报名,并通过平台资格审查,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

(5)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5. 比选文件获取:

(1)本项目的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及相关信息在广 (略) 网站(网址:http://**)、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报名时间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并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资格审查后,才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比选文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请在**日17:30前登录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上传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版(PDF)、纸质文件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 (略) ,联系人:罗鸣鸣;联系电话:*。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递交时间截止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如响应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7. 比选会议时间和地点:**日9:30(北京时间),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9楼全层。所有响应文件同时启封,不得提前开启。

8. 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公章)并按澄清或修改文件说明的方式回复至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内容。

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特别说明

(1) 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符合比选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公开比选并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已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中,按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中择优选定。

(2)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5) 响应服务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启封仪式,如需参加的,请响应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出席响应文件启封会议。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鸣鸣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9楼全层



采购人:广 (略)

**日


广 (略)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人 广 (略) 对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度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YCT-BX-*-LNT001

3. 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物

最高限价合计(元)

1

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180,000


(1)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人需求书》;

(2)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提供服务。

(4) 供应商报价需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证明。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 (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采平台(http://**)完成注册和报名,并通过平台资格审查,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

(5) 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5. 比选文件获取:

(1)本项目的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及相关信息在广 (略) 网站(网址:http://**)、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2)报名时间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并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资格审查后,才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比选文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请在**日17:30前登录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上传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版(PDF)、纸质文件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 (略) ,联系人:罗鸣鸣;联系电话:*。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递交时间截止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如响应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7. 比选会议时间和地点:**日9:30(北京时间),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9楼全层。所有响应文件同时启封,不得提前开启。

8. 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公章)并按澄清或修改文件说明的方式回复至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内容。

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供应商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特别说明

(1) 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报价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符合比选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公开比选并予以公告,也可以在已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中,按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中择优选定。

(2)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5) 响应服务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启封仪式,如需参加的,请响应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出席响应文件启封会议。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鸣鸣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中区29楼全层



采购人:广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