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总工会2024年送清凉物资采购绿豆、毛巾等网上竞采公告
江北区总工会2024年送清凉物资采购绿豆、毛巾等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江北区总工会2024年送清凉物资采购(绿豆、毛巾等) | ¥* | 1(批) | ¥* |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http://**/ge/)上传递交。
(一)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7月31日之前,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50%的货物配送,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配送,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前完成送货,逾期采购人可以拒绝收货,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二)交货地点
(略) 江北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多个派送地点。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成交供应商多批次不定时配送。
(一)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人员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二)验收标准
供应商配送的食品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若有)齐全明晰,其他商品也必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
(一)供应商供货的商品剩余的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所供物资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包括因不合格物资造成他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经国家相关机构检测认定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确保及时供应采购人所需的物资。
(五)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一口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需送1份样品(采购清单所列商品)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待采购人验收后确认签订合同。
(二)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和付款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付款书面申请等材料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二)送货完成后,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若检测结果达不到竞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略) 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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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江北区总工会2024年送清凉物资采购(绿豆、毛巾等) | ¥* | 1(批) | ¥* |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http://**/ge/)上传递交。
(一)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7月31日之前,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50%的货物配送,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配送,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前完成送货,逾期采购人可以拒绝收货,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二)交货地点
(略) 江北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多个派送地点。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由成交供应商多批次不定时配送。
(一)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使用单位人员应在供应商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
(二)验收标准
供应商配送的食品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SC标识(若有)齐全明晰,其他商品也必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
(一)供应商供货的商品剩余的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所供物资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包括因不合格物资造成他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经国家相关机构检测认定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确保及时供应采购人所需的物资。
(五)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一口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需送1份样品(采购清单所列商品)至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待采购人验收后确认签订合同。
(二)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和付款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发票、付款书面申请等材料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二)送货完成后,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测,若检测结果达不到竞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略) 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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