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绍兴市柯桥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绍市农通〔2024〕2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区生猪基础产能,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能繁母猪、保规模猪场”目标,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建立一套预警科学、响应及时、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我区生猪优势产能总体稳定,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不断提升猪肉供给安全保障能力。

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略) 农业农村局下达指标,我区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为0.64万头,最低保有量为0.54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为7个。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件)。

(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当省、市能繁母猪产能产生大幅波动,处于黄色(月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85%-92%、105%-110%)、红色区域(月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85%或高于110%)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5%区间(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

2、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和105%—110%区间(含85%和110%两个临界值)。区级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区间(含85%的临界值)。一是加强监测预警, (略) 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增加补栏。三是区农业农村局视情况向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街道发预警函,要求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 (略) 场预期,适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

3.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省、市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区级要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最低保有量)时:加强增加产能引导,能繁母猪监测调整为周报,区农业农村局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调控措施或调控不力的街道发预警函,督促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三)其他异常情况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以及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等情况时,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其他区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性政策措施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

(一)保持规模猪场保有量总体稳定。根据2024年6月农业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规模猪场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件)。规模猪场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或自愿退出的,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改)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二)加入产能调控基地。 (略) 农 (略) 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部署,鼓励规模猪场加 (略) 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适时调节产能,缓解生产周期波动。

(三)合理 (略) 场导向。引导养殖场科学安排生产节奏。在猪价低迷、生猪养殖严重亏损时,引导养殖场降低生猪出栏体重、避免压栏增重,鼓励屠宰企业更多收购标准体重生猪。在生猪价格快速上涨时,引导养殖场顺时顺势出栏,避免因压栏和二次育肥造成短期供应减少, (略) 集中出栏导致价格急涨转急跌。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积极研究扶持政策,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要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清单任务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要继续推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要统筹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金融机构按规定稳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

(二)加强监测预警。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生产监测,依托“浙农牧”应用系统和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综合分析规模猪场数量、生猪存栏量、浙农码异常率等辅助指标,建立科学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综合研判对生猪稳产保供的影响。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分析生猪 (略) 场价格形势,确定预警发布相关事宜,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稳产稳供稳价措施。

(三)提升产业体系。加强生猪外来品种本地化选育和地方品种配套系培育,加快育繁推一体化,养殖体系完善。要加快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建设,持续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形成几个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优势产能和全产业链保供主力。

附件: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

附件

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

街道

规模猪场保有量(个)

柯岩街道

1

杨汛桥街道

1

安昌街道

1

福全街道

2

兰亭街道

2

全区合计

7


为贯彻落实《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绍市农通〔2024〕2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区生猪基础产能,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能繁母猪、保规模猪场”目标,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建立一套预警科学、响应及时、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的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我区生猪优势产能总体稳定,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不断提升猪肉供给安全保障能力。

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 (略) 农业农村局下达指标,我区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为0.64万头,最低保有量为0.54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为7个。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件)。

(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当省、市能繁母猪产能产生大幅波动,处于黄色(月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85%-92%、105%-110%)、红色区域(月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85%或高于110%)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5%区间(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

2、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和105%—110%区间(含85%和110%两个临界值)。区级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省、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区间(含85%的临界值)。一是加强监测预警, (略) 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猪,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增加补栏。三是区农业农村局视情况向能繁母猪存栏量降幅较大的街道发预警函,要求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105%—110%区间(含11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预警, (略) 场预期,适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引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其下降至合理水平。

3.红色区域:产能过度波动。省、市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0%。区级要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

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减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最低保有量)时:加强增加产能引导,能繁母猪监测调整为周报,区农业农村局向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最低保有量且未采取调控措施或调控不力的街道发预警函,督促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

情形二:能繁母猪存栏量过度增加。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时: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三)其他异常情况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以及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等情况时,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其他区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性政策措施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调控生猪规模养殖产能

(一)保持规模猪场保有量总体稳定。根据2024年6月农业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规模猪场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见附件)。规模猪场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或自愿退出的,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改)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二)加入产能调控基地。 (略) 农 (略) 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部署,鼓励规模猪场加 (略) 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适时调节产能,缓解生产周期波动。

(三)合理 (略) 场导向。引导养殖场科学安排生产节奏。在猪价低迷、生猪养殖严重亏损时,引导养殖场降低生猪出栏体重、避免压栏增重,鼓励屠宰企业更多收购标准体重生猪。在生猪价格快速上涨时,引导养殖场顺时顺势出栏,避免因压栏和二次育肥造成短期供应减少, (略) 集中出栏导致价格急涨转急跌。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积极研究扶持政策,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机制,确保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要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清单任务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要继续推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要统筹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金融机构按规定稳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

(二)加强监测预警。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生产监测,依托“浙农牧”应用系统和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综合分析规模猪场数量、生猪存栏量、浙农码异常率等辅助指标,建立科学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综合研判对生猪稳产保供的影响。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分析生猪 (略) 场价格形势,确定预警发布相关事宜,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稳产稳供稳价措施。

(三)提升产业体系。加强生猪外来品种本地化选育和地方品种配套系培育,加快育繁推一体化,养殖体系完善。要加快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生猪全产业链建设,持续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形成几个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优势产能和全产业链保供主力。

附件: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

附件

各街道规模猪场保有量

街道

规模猪场保有量(个)

柯岩街道

1

杨汛桥街道

1

安昌街道

1

福全街道

2

兰亭街道

2

全区合计

7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