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 ||
品目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6: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1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106室 | ||
预算金额 | ¥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鹏 |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JSZC-*-JSJC-G2024-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3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JC-G2024-0014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两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巡查检查等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1.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每天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方式: (略) 盘获取本项目报名所需要的授权委托书(链接:http://** 提取码:8m3q),携带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5-*(咨询时间: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售价:*
2024-07-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10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在 江苏 (略) 和南京公共 (略) 发布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
联系人:戴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 ||
品目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6: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1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106室 | ||
预算金额 | ¥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鹏 |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JSZC-*-JSJC-G2024-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3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JC-G2024-0014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两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巡查检查等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1.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每天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方式: (略) 盘获取本项目报名所需要的授权委托书(链接:http://** 提取码:8m3q),携带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略) 玄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5-*(咨询时间: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售价:*
2024-07-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10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在 江苏 (略) 和南京公共 (略) 发布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 (略) 江北新 (略) 100号
联系人:戴科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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