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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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日 16:2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 6007 3020 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时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女士*

项目概况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NP[2024]招075

项目名称: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最高限价(元)

1-1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1项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书

52438.32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须提供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不考核专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        

联系方式:138 6007 3020 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时代 (略)             

地 址: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联系方式:余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日 16:2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浦城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 6007 3020 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时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女士*

项目概况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NP[2024]招075

项目名称: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最高限价(元)

1-1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

1项

浦城县官路乡高门安置点大门及通道和围墙修建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书

52438.32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须提供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不考核专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官路乡高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        

联系方式:138 6007 3020 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时代 (略)             

地 址: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500号阳光国际建材城11幢210-211室            

联系方式:余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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