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水牛研究所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奶水牛养殖设备采购-分标2项目质疑答复函-GXZC2024-G1-003589-XG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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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水牛研究所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奶水牛养殖设备采购-分标2项目质疑答复函-GXZC2024-G1-003589-XGZX


质 疑 人:安徽思 (略)

法定代表人:刘振

地 址: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振 电 话:*

邮 编:*

质疑人于202 (略) 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广西水牛研究所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奶水牛养殖设备采购-分标2(项目编号:GXZC2024-G1-*-XGZX)质疑函已收悉,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立式固定式饮料制备机2台、立式牵引式饮料制备机1、皮带式输送机2条、撒料车2台不是正规合格产品,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略) 令746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已经不再是行政许可事项,企业的经营范围依照管理条例由企业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的,只需要进行登记即可。

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提供的产品为三无产品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立式固定式饮料制备机2台、立式牵引式饮料制备机1、皮带式输送机2条、撒料车2台是冒牌设备,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注册品牌,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相应的有效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智能清粪刮板5套、回冲系统中转池配套设备1套、固液分离机新建收集池配套设备、污水四角池配套设备1套、电动推料车2辆是冒牌设备,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注册品牌,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相应的有效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 (略)

**日


附件信息:


质 疑 人:安徽思 (略)

法定代表人:刘振

地 址: (略) 固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振 电 话:*

邮 编:*

质疑人于202 (略) 以邮寄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广西水牛研究所上思县国际合作水牛繁育研究基地奶水牛养殖设备采购-分标2(项目编号:GXZC2024-G1-*-XGZX)质疑函已收悉,对于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立式固定式饮料制备机2台、立式牵引式饮料制备机1、皮带式输送机2条、撒料车2台不是正规合格产品,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略) 令746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已经不再是行政许可事项,企业的经营范围依照管理条例由企业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的,只需要进行登记即可。

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有效的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提供的产品为三无产品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立式固定式饮料制备机2台、立式牵引式饮料制备机1、皮带式输送机2条、撒料车2台是冒牌设备,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注册品牌,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相应的有效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佛山 (略) 提供的中标设备智能清粪刮板5套、回冲系统中转池配套设备1套、固液分离机新建收集池配套设备、污水四角池配套设备1套、电动推料车2辆是冒牌设备,不足以满足招标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注册品牌,经核查,中标产品均具有相应的有效合格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有效的合格产品,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已按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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