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聘请整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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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聘请整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协助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各类合同或者合作项目的谈判;协助处理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伤害纠纷等。

3.采购编号:M*7015

4.采购范围:响应人接受采购人委托,提供的服务范围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为委托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委托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委托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委托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重大事宜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5)接受委托方委托,参加委托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公司及委托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咨询以会议、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工作便函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7)协助处理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伤害纠纷等,最大程度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委托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律所应对处理委托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10)本合同履行期内,律所不得接受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11)律所为委托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12)接受委托方委托办理其他事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七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一期。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预算价: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 (略) 法律服务入围单位。

2.营业执照: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的律所执业许可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4.响应人**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个常年顾问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报名响应文件中)。

5.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信誉要求:

6.1.响应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9年1月以来无不良记录,2019年1月以来无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6.2.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网查询指南: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截图)。

四、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报价单位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的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五、报价单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合格报价人要求的响应申请人,请于 **日至**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单递交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10:30时(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日11:00时(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登*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报价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服务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2.服务商递交的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3.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服务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

1.*方分两笔向*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固定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第一笔费用在合同签订并执行六个月后进行支付,*方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普通发票后,*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

3.第二笔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50%,应于本合同期满且*方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方一次性付清。

九、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十、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7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采购单位。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

4.1成交服务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技术标准、服务期限按时服务;

4.2成交服务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一、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通知进场施工,否则需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6-*

地址: (略)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日


查看附件:附件1:报价清单.docx
查看附件:附件2:技术规范书.docx
查看附件:附件3:法律顾问合同.docx
查看附件:附件4:廉洁承诺书.docx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协助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各类合同或者合作项目的谈判;协助处理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伤害纠纷等。

3.采购编号:M*7015

4.采购范围:响应人接受采购人委托,提供的服务范围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为委托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委托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委托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委托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委托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重大事宜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5)接受委托方委托,参加委托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公司及委托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咨询以会议、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工作便函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7)协助处理劳资纠纷、工伤、意外伤害纠纷等,最大程度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委托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律所应对处理委托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10)本合同履行期内,律所不得接受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11)律所为委托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12)接受委托方委托办理其他事务。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七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一期。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预算价: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 (略) 法律服务入围单位。

2.营业执照: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的律所执业许可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4.响应人**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个常年顾问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编制在报名响应文件中)。

5.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信誉要求:

6.1.响应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9年1月以来无不良记录,2019年1月以来无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6.2.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不存“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网查询指南:查询指南: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分别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分别截图)。

四、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报价单位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的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五、报价单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报价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合格报价人要求的响应申请人,请于 **日至**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单递交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10:30时(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日11:00时(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登*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报价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服务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2.服务商递交的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3.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服务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

1.*方分两笔向*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固定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第一笔费用在合同签订并执行六个月后进行支付,*方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普通发票后,*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

3.第二笔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50%,应于本合同期满且*方向*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由*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方一次性付清。

九、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十、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3.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7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采购单位。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合同履行

4.1成交服务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技术标准、服务期限按时服务;

4.2成交服务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一、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通知进场施工,否则需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招标单位不支付投标单位任何投标补偿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6-*

地址: (略)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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