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B区初中部电力增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B区初中部电力增容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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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需求描述: (略) 大学城第一中学校B区初中部电力增容项目 | ¥494,483.92 | 1(项目) | ¥494,483.92 |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线下评审的方式,供应商按竞采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无法打开、不完整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1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
1.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2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129.03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建设单位不再补偿。
3.报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及相关配套定额和配套文件。
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格执行、人工工资单价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信息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 (略) 场价执行。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组织措施费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按照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文件相关标准计取。
税金根据渝建〔2019〕143号执行。
1.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项目款,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施工,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因质量不合格和售后服务未履行合同等而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全权负责,采购人拒绝付款。
注:付款前,供应商需向*方出具与支付款项金额相符的全额发票,否则*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单价×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1)实际完成工程量按《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0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由采购人、监理、成交供应商、物业公司四方共同签字确认。
(2)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子项,则按中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项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信息价格执行;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信息价格执行, (略) 场价格综合考虑计算;《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采购人、代建单位、监理、成交 (略) 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
(3)措施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本工程措施费按清单价包干结算,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调整。
(4)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金额:《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文件中的合格标准计算。
(6)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
(7)规费:按《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8)税金:根据渝建〔2019〕143号执行。
(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最终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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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需求描述: (略) 大学城第一中学校B区初中部电力增容项目 | ¥494,483.92 | 1(项目) | ¥494,483.92 |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线下评审的方式,供应商按竞采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pdf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无法打开、不完整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1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
1.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2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129.03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建设单位不再补偿。
3.报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及相关配套定额和配套文件。
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格执行、人工工资单价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信息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 (略) 场价执行。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组织措施费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按照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文件相关标准计取。
税金根据渝建〔2019〕143号执行。
1.项目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项目款,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施工,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因质量不合格和售后服务未履行合同等而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全权负责,采购人拒绝付款。
注:付款前,供应商需向*方出具与支付款项金额相符的全额发票,否则*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单价×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1)实际完成工程量按《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0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由采购人、监理、成交供应商、物业公司四方共同签字确认。
(2)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审核并按相关管理程序实施,上述情况均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子项,则按中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项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作为结算价。其中的人工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信息价格执行;材料价格参照2024年6期信息价(不含税价)信息价格执行, (略) 场价格综合考虑计算;《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采购人、代建单位、监理、成交 (略) 场行情共同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
(3)措施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本工程措施费按清单价包干结算,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发生调整。
(4)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结算金额:《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文件中的合格标准计算。
(6)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
(7)规费:按《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8)税金:根据渝建〔2019〕143号执行。
(9)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最终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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