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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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市级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为加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工作, (略)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拟委托1家第三方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服务,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组织采购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分调蓄池工程和输水管线工程两部分实施。调蓄池工程涉及新乡县工程建设用地740.60亩,其中永久用地面积428.67亩、临时用地面积311.93亩,占压影响专业项目设施4处等,征迁安置补偿投资6921.1539万元。输水管线工程涉及新乡县和卫滨区,征迁安置投资1912.7万元,其中新乡县涉及4个乡镇12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2.72亩,临时用地940.67亩,占压机井29眼、零星树木33639株、坟墓176冢,占压影响小型工商企业4个,各类专业迁复建62条,征迁投资1625.53万元;卫滨区涉及1个镇(区)3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0.85亩,临时用地55.80亩,占压机井3眼、零星树木6349株、坟墓15冢,征迁安置补偿投资134.53万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投资共计8833.8539万元。

二、项目采购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元(含税费)

三、服务内容及时间要求

服务内容: (略) 南水北 (略) 级征迁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报告、 (略) 南水北 (略) 级验收工作大纲;编制《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意见书》(初稿);编 (略) 级验收征迁安置组、资金组、档案组验收意见(初稿);对新乡县、卫滨区征迁安置县级自验项目分类逐项按比例抽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查比例不低于20%),填写各类评定表格;对市级验收征迁安置项目分类逐项核查; (略) 级验收会议技术服务工作。

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查询网站自动跳转链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亦认可。)“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参与询价材料。

3.询价材料:需提交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加盖公章,详见附件),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可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价材料一式三份。

4.提供2021年以来签订过类似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优先考虑,但不作为决定因素。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方式

采购人组成询价小组,按照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价、主要业绩等材料综合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红旗区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北7楼

联系人:秦文书 联系电话:0373-* *

为加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工作, (略)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拟委托1家第三方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服务,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组织采购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分调蓄池工程和输水管线工程两部分实施。调蓄池工程涉及新乡县工程建设用地740.60亩,其中永久用地面积428.67亩、临时用地面积311.93亩,占压影响专业项目设施4处等,征迁安置补偿投资6921.1539万元。输水管线工程涉及新乡县和卫滨区,征迁安置投资1912.7万元,其中新乡县涉及4个乡镇12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2.72亩,临时用地940.67亩,占压机井29眼、零星树木33639株、坟墓176冢,占压影响小型工商企业4个,各类专业迁复建62条,征迁投资1625.53万元;卫滨区涉及1个镇(区)3个行政村,工程永久占地0.85亩,临时用地55.80亩,占压机井3眼、零星树木6349株、坟墓15冢,征迁安置补偿投资134.53万元。调蓄工程征迁安置投资共计8833.8539万元。

二、项目采购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元(含税费)

三、服务内容及时间要求

服务内容: (略) 南水北 (略) 级征迁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报告、 (略) 南水北 (略) 级验收工作大纲;编制《 (略) 南水北调调蓄工 (略) 级验收意见书》(初稿);编 (略) 级验收征迁安置组、资金组、档案组验收意见(初稿);对新乡县、卫滨区征迁安置县级自验项目分类逐项按比例抽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查比例不低于20%),填写各类评定表格;对市级验收征迁安置项目分类逐项核查; (略) 级验收会议技术服务工作。

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查询网站自动跳转链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亦认可。)“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参与询价材料。

3.询价材料:需提交但不限于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加盖公章,详见附件),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可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价材料一式三份。

4.提供2021年以来签订过类似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优先考虑,但不作为决定因素。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询价方式

采购人组成询价小组,按照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价、主要业绩等材料综合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红旗区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北7楼

联系人:秦文书 联系电话:0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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