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 (略) 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 (略) 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PBCHZ*)
项目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 (略) 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
预算金额:57.5万元
最高限价:57.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具体要求 |
1 | 机房消防系统 | 1 | 项 | 57.5 | 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7.5万元,其中人行部分44万元 ,城银部分13.5万元; 2.包括七氟*烷灭火装置、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极早期空气采样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售价:0元(不收取)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q.com,邮件主题为“0625-*(PBCHZ*)+供应商全称”。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3.谈判开始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6.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请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标准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谈判邀请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杭州城银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潜先生(0571-*)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国际 (略)
地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杨晴、沈佩文
联系电话:0571-*
传真:0571-*
电子邮箱:*@*q.com
3.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 报名信息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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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人 (略) 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 (略) 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PBCHZ*)
项目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2号楼机房设施设备更新、杭州城银 (略) 机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机房消防系统)
预算金额:57.5万元
最高限价:57.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具体要求 |
1 | 机房消防系统 | 1 | 项 | 57.5 | 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7.5万元,其中人行部分44万元 ,城银部分13.5万元; 2.包括七氟*烷灭火装置、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极早期空气采样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售价:0元(不收取)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q.com,邮件主题为“0625-*(PBCHZ*)+供应商全称”。
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3.谈判开始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6.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请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标准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谈判邀请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 (略) 分行、杭州城银 (略)
地址: (略) 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潜先生(0571-*)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国际 (略)
地址: (略) 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杨晴、沈佩文
联系电话:0571-*
传真:0571-*
电子邮箱:*@*q.com
3.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
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 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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