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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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 JSZC-*-NJTJ-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TJ-G2024-0008

项目名称: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备注:

(1)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人:彭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通久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

项目概况

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 JSZC-*-NJTJ-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TJ-G2024-0008

项目名称: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20 (略) 城市河道5G+无人机巡检升级项目,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备注:

(1)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汉江路6号

联系人:彭西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通久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中海龙湾销售中心B座4栋505室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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