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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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第一章 征集邀请

中锦军贤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征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征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FZXNY-KC-2024-021

2.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3.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4.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2个包,包1:财务服务;包2:法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5.入库数量:(1)当合格报价人达到六家及六家以上时,则推选入库数量为符合参选条件总家数的50%(向上取整),且所有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2)当合格报价人为四至五家时,则推选不多于两个中标人,且所有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3)当合格报价人仅为三家时,则推选一个中标人,且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

6.收费标准:包1财务服务计费方式:参照《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结合各 (略) 场实际及地方、公司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各类专业服务费用据实予以计费。

包2法务服务计费方式:参照《 (略) 发改委、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有关收费标准收费,结合各 (略) 场实际及地方、公司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各类专业服务费用据实予以计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财务服务响应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律服务响应单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址: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自 **日至 **日23:59(北京时间)。

2.供应商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报名,点击报名且在线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成功才具有本项目征集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启时间:**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 10时30分,地点: (略) 翠屏区临港腾卓智能终端产业园区7栋2楼中锦军贤 (略) 宜宾分公司开标室。

3.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本征集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征 集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叙州区赵场街道南丝绸路12号

联 系 人:袁先生、刘女士

电 话: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地 址: (略) 翠屏区临港腾卓智能终端产业园区7栋2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831-*

第一章 征集邀请

中锦军贤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征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征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FZXNY-KC-2024-021

2.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3.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财务服务、法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4.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2个包,包1:财务服务;包2:法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5.入库数量:(1)当合格报价人达到六家及六家以上时,则推选入库数量为符合参选条件总家数的50%(向上取整),且所有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2)当合格报价人为四至五家时,则推选不多于两个中标人,且所有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3)当合格报价人仅为三家时,则推选一个中标人,且中标人均应按最低中标价格签约。

6.收费标准:包1财务服务计费方式:参照《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结合各 (略) 场实际及地方、公司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各类专业服务费用据实予以计费。

包2法务服务计费方式:参照《 (略) 发改委、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93号)有关收费标准收费,结合各 (略) 场实际及地方、公司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各类专业服务费用据实予以计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财务服务响应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律服务响应单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址: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自 **日至 **日23:59(北京时间)。

2.供应商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报名,点击报名且在线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成功才具有本项目征集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启时间:**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 10时30分,地点: (略) 翠屏区临港腾卓智能终端产业园区7栋2楼中锦军贤 (略) 宜宾分公司开标室。

3.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本征集 (略) 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1.征 集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叙州区赵场街道南丝绸路12号

联 系 人:袁先生、刘女士

电 话:0831-*

2.采购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地 址: (略) 翠屏区临港腾卓智能终端产业园区7栋2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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