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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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编号:E*4001

1.招标条件

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以克交发〔2024〕3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1)高地-二道沟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1.91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2)土城子南窝铺前梁-北哨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2.645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3)坝筒子沟-于营子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7.242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4)同兴-*家窝铺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6.460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5)永明山后-老窝铺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7.265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6)土城子万德成-前进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3.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7)新开地乡红石砬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1.7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8)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6.02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9)罕达罕组-查干敖来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3.277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10)乌兰布统苏木葫芦诺日嘎查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镇境内,路线全长0.913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6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道路名称

工程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TJ-1

高地-二道沟通组公路工程

1.913

10.103

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等(详见招标图纸)

新开地乡红石砬组公路工程

1.730

同兴-*家窝铺通组公路工程

6.460

TJ-2

土城子南窝铺前梁-北哨公路工程

2.645

5.945

土城子万德成-前进通组公路工程

3.300

TJ-3

坝筒子沟-于营子通组公路工程

7.242

TJ-4

永明山后-老窝铺通组公路工程

7.265

TJ-5

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

6.023

9.3

罕达罕组-查干敖来组公路工程

3.277

TJ-6

乌兰布统苏木葫芦诺日嘎查公路工程

0.913

0.913

2.3计划工期:**日至**日,即8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TJ-1标段、TJ-2标段、TJ-3标段、TJ-4标段、TJ-5标段: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TJ-6: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潜在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任意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日8时00分至**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进行下载操作。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0c*c4&categoryNum=014),江苏 (略) 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统一技术服务QQ:*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5.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全面启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通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TJ-1标段10万元、TJ-2标段6万元、TJ-3标段5万元、TJ-4标段7万元、TJ-5标段7万元、TJ-6标段3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转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单位: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电话:0476-*

邮政编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76-*

招标代理:内蒙古润钊 (略)

地址: (略) 松山区新天地商务楼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编号

项目

基本资格条件

所有标段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1.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资格审查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未列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财 务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1.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以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营业收入”为准,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为2020年度~2022年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 绩 要 求

TJ-1

TJ-2

TJ-3

TJ-4

TJ-5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TJ-6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是投标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业绩信息”栏中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 (略) (略) 厅审核的序号。

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 (略) (略) 厅审核的序号。

2.评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并以核实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规定,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4.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未填写交工日期或主要工程内容中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则业绩不予认定。

5.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 誉 要 求

所有标段

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注:1.在《投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未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其等级按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确定;未进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其等级按D级以上确定(不含本数)。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

4.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注:1.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为所有标段要求。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为准,如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无结果或无法查询或查询不符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期限为: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65号)第二条、第三条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第二条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二维码确认。

5.在岗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则投标人应提供“在建项目撤离承诺书”,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为所有标段。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格式、内容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纸版的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5)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第(5)目所列相应情形。

(1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系统检测未出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电脑机器码一致或从同一个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格式、内容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包含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信息确认),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12)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3)投标函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6~6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5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

能力

10分

本款不作为考核内容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10分

本款不作为考核内容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履约

信誉

15分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5分

业绩

10分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组织评标工作时,对打分不满足评分因素满分值60%的评委,招标人及时要求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2.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3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并确认,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法开标,即商务及技术文件封一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另一个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4)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范围内,当排名最后的投标人出现并列时,仍只允许3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并列排名的投标人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择优选择: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相同的,按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③注册资本相同的,按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

(5)当评委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评价得分按照评标系统内的运算规律计算,评标委员会应核实计算结果)。

第3.6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应查询的信息如下:

(1)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进行核实;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对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5)“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编号:E*4001

1.招标条件

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以克交发〔2024〕3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克什克腾旗2024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

(1)高地-二道沟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1.91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2)土城子南窝铺前梁-北哨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2.645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3)坝筒子沟-于营子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7.242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4)同兴-*家窝铺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6.460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5)永明山后-老窝铺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7.265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6)土城子万德成-前进通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3.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7)新开地乡红石砬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1.7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8)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6.023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9)罕达罕组-查干敖来组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境内,路线全长3.277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

(10)乌兰布统苏木葫芦诺日嘎查公路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镇境内,路线全长0.913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6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道路名称

工程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TJ-1

高地-二道沟通组公路工程

1.913

10.103

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等(详见招标图纸)

新开地乡红石砬组公路工程

1.730

同兴-*家窝铺通组公路工程

6.460

TJ-2

土城子南窝铺前梁-北哨公路工程

2.645

5.945

土城子万德成-前进通组公路工程

3.300

TJ-3

坝筒子沟-于营子通组公路工程

7.242

TJ-4

永明山后-老窝铺通组公路工程

7.265

TJ-5

G303-查干敖瑞公路工程

6.023

9.3

罕达罕组-查干敖来组公路工程

3.277

TJ-6

乌兰布统苏木葫芦诺日嘎查公路工程

0.913

0.913

2.3计划工期:**日至**日,即8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TJ-1标段、TJ-2标段、TJ-3标段、TJ-4标段、TJ-5标段: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TJ-6: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潜在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任意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日8时00分至**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进行下载操作。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0c*c4&categoryNum=014),江苏 (略) 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统一技术服务QQ:*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5.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全面启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通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TJ-1标段10万元、TJ-2标段6万元、TJ-3标段5万元、TJ-4标段7万元、TJ-5标段7万元、TJ-6标段3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转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单位: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电话:0476-*

邮政编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76-*

招标代理:内蒙古润钊 (略)

地址: (略) 松山区新天地商务楼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编号

项目

基本资格条件

所有标段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1.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资格审查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未列入“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财 务 要 求

所有标段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1.在《投标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以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营业收入”为准,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为2020年度~2022年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 绩 要 求

TJ-1

TJ-2

TJ-3

TJ-4

TJ-5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TJ-6

近5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中必须体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是投标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业绩信息”栏中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 (略) (略) 厅审核的序号。

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截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并 (略) (略) 厅审核的序号。

2.评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网页截图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并以核实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满足上述规定,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4.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未填写交工日期或主要工程内容中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则业绩不予认定。

5.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与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 誉 要 求

所有标段

本附录无新增要求。

注:1.在《投标文件》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2.未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其等级按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确定;未进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其等级按D级以上确定(不含本数)。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

4.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公路工程)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至少担任过1项四级及以上的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注:1.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人员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为所有标段要求。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为准,如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无结果或无法查询或查询不符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期限为: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

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65号)第二条、第三条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第二条的要求,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全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证书二维码确认。

5.在岗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则投标人应提供“在建项目撤离承诺书”,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6.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为所有标段。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格式、内容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纸版的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CA数字证书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5)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项第(5)目所列相应情形。

(16)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系统检测未出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电脑机器码一致或从同一个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格式、内容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包含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信息确认),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1)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12)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3)投标函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6~6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3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8~3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5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

能力

10分

本款不作为考核内容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10分

本款不作为考核内容所有投标人均得满分

履约

信誉

15分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5分

业绩

10分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满分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组织评标工作时,对打分不满足评分因素满分值60%的评委,招标人及时要求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2.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3 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评标期间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一经开标宣布并确认,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法开标,即商务及技术文件封一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另一个信封。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4)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范围内,当排名最后的投标人出现并列时,仍只允许3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并列排名的投标人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择优选择: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相同的,按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③注册资本相同的,按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

(5)当评委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评价得分按照评标系统内的运算规律计算,评标委员会应核实计算结果)。

第3.6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应查询的信息如下:

(1)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进行核实;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对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5)“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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