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医院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招标公告
涉县医院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招标公告
(略)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XYY-2024-07-01
采购人: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名称: (略) |
采购人地址:涉县将军大道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烨-0310-*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10万元 |
采购内容: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 |
项目实施地点: (略) 内 |
施工周期:30天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施工人员的资质; 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证件开标时需带原件审核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日,每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招标办 |
投标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
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略) 3号会议室 |
项目联系人:冯烨联系方式:0310-* |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官方网站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 (略) 电话:0310-* 联系人:冯烨 |
2 | 项目名称 |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项目 |
3 | 项目实施地点. | (略) 内(涉县将军大道6号)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内容 |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 | 施工周期 | 一年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5-时00分 |
13 | 投标有效期(谈判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17 |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 根据响应性文件进行编制; |
18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
1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3号会议室 |
20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略) 3号会议室 |
21 | 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 |
22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略) 官方网站 |
23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采购人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24 | 最高限价(拦标价) | 项目本最高限价为10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
25 | 付款方式 |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6 | 答疑 |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任何疑问等问题应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施工周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施工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条件、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招标人提出,采购人对疑问或异议做出澄清说明。
2.2.2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2.2.3 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4 如果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 ,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一览表
5 投标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施工方案
8 其他资料 (如有)
9 最终报价
3.2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2.3 本项目报价分两次,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次报价,谈判过程中应邀谈判人均有 第二次报价的机会;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一经成交,价格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资格后审的要求 (见附件:资格审查表) 将资格审查表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3.5.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3.5.6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方式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1.5 谈判开始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进入开标厅进行开标签到 (签到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前 30 分钟) ,并在谈判开始后按规定时间进行。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 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启、评审、定标
5.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1.1 开启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1.1.1 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
5.1.1.2 评审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
5.1.1.3 未按谈判文件格式盖章签署的。
5.1.1.4 供应商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证明的。
5.1.1.5总报价及各分项超过拦标价的;
5.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5.1.2.1 投标函及报价构成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的;
5.1.2.2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5.1.2.3 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
5.1.2.4 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5.2开启
5.2.1 采购人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5.2.2 开启程序:
5.2.2.1 开标前半小时在会议室进行签到,提示投标人、监督人进行完成签到;
5.2.2.2 主持人在开标时间开始开标;
5.2.2.3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拆封;
5.2.2.4 供应商对开启内容记录进行确认;
5.2.2.5 报价确定表确认报价及签名,开启结束。
5.3谈判小组与谈判
5.3.1 组建谈判小组: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组建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5.3.2.谈判:谈判小组将就报价等方面的问题和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进行澄清与谈判。谈判不仅限一回合。谈判小组认为时机成熟时,邀请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统一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以及二次报价明确答复,拒绝不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谈 判采购活动。
5.3.3.评定:谈判小组根据本评审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评审。
5.4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5.4.1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 和比较。
5.4.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5.4.3 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依法重新 组织采购。
5.4.4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 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5.5定标
5.5.1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按合格供应商报价高低排列顺序,推荐前 3 名为成交候选人,确定合理最低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5.5.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成交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6.合同的授予
6.1 合同授予标准:本采购合同将授予按第 5.4.4 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6.2.成交通知书
6.2.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6.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6.3.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
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承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
6.3.2 采购人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对给 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6.3.3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3.4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达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内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3.5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 (转包) 给他人。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7.5质疑、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略) 纪检部门提起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最高限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70型铝方通龙骨基层 平均中距(mm以内) 双向600 | 100m2 | 1.101 |
2 | 木龙骨基层 断面45cm2以内 平均中距(50cm以内) | 100m2 | 1.101 |
(略)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XYY-2024-07-01
采购人: (略)
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名称: (略) |
采购人地址:涉县将军大道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烨-0310-*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10万元 |
采购内容: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 |
项目实施地点: (略) 内 |
施工周期:30天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相关施工人员的资质; 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证件开标时需带原件审核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日,每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招标办 |
投标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
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略) 3号会议室 |
项目联系人:冯烨联系方式:0310-* |
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官方网站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 (略) 电话:0310-* 联系人:冯烨 |
2 | 项目名称 |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项目 |
3 | 项目实施地点. | (略) 内(涉县将军大道6号)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内容 |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7 | 施工周期 | 一年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5-时00分 |
13 | 投标有效期(谈判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17 |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 根据响应性文件进行编制; |
18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
1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3号会议室 |
20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略) 3号会议室 |
21 | 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 |
22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略) 官方网站 |
23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采购人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24 | 最高限价(拦标价) | 项目本最高限价为10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
25 | 付款方式 |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26 | 答疑 |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任何疑问等问题应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施工周期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施工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条件、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招标人提出,采购人对疑问或异议做出澄清说明。
2.2.2 谈判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2.2.3 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4 如果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 ,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一览表
5 投标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施工方案
8 其他资料 (如有)
9 最终报价
3.2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2.3 本项目报价分两次,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次报价,谈判过程中应邀谈判人均有 第二次报价的机会;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一经成交,价格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资格后审的要求 (见附件:资格审查表) 将资格审查表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3.5.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
3.5.6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方式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1.5 谈判开始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进入开标厅进行开标签到 (签到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前 30 分钟) ,并在谈判开始后按规定时间进行。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 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启、评审、定标
5.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1.1 开启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1.1.1 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
5.1.1.2 评审过程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
5.1.1.3 未按谈判文件格式盖章签署的。
5.1.1.4 供应商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证明的。
5.1.1.5总报价及各分项超过拦标价的;
5.1.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5.1.2.1 投标函及报价构成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的;
5.1.2.2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5.1.2.3 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
5.1.2.4 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5.2开启
5.2.1 采购人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5.2.2 开启程序:
5.2.2.1 开标前半小时在会议室进行签到,提示投标人、监督人进行完成签到;
5.2.2.2 主持人在开标时间开始开标;
5.2.2.3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拆封;
5.2.2.4 供应商对开启内容记录进行确认;
5.2.2.5 报价确定表确认报价及签名,开启结束。
5.3谈判小组与谈判
5.3.1 组建谈判小组: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组建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5.3.2.谈判:谈判小组将就报价等方面的问题和参加竞争谈判的单位进行澄清与谈判。谈判不仅限一回合。谈判小组认为时机成熟时,邀请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统一进行二次报价。各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以及二次报价明确答复,拒绝不参与二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谈 判采购活动。
5.3.3.评定:谈判小组根据本评审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评审。
5.4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5.4.1 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 和比较。
5.4.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5.4.3 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依法重新 组织采购。
5.4.4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 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5.5定标
5.5.1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按合格供应商报价高低排列顺序,推荐前 3 名为成交候选人,确定合理最低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5.5.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成交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6.合同的授予
6.1 合同授予标准:本采购合同将授予按第 5.4.4 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6.2.成交通知书
6.2.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6.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6.3.1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
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承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
6.3.2 采购人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对给 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6.3.3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3.4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达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或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内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3.5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 (转包) 给他人。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7.5质疑、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 (略) 纪检部门提起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最高限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肿瘤微波治疗设备移机及屏蔽防护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70型铝方通龙骨基层 平均中距(mm以内) 双向600 | 100m2 | 1.101 |
2 | 木龙骨基层 断面45cm2以内 平均中距(50cm以内) | 100m2 |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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