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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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2024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

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4-JCIFAX-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CIFAX-G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项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若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达到*方服务质量要求,*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页截图,以截图为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月份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5.供应商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人员在后续零星维修项目中不得变更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注册。(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月份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5.供应商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人员在后续零星维修项目中不得变更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注册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八、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工、吴工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安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 (略) 兆信 (略)

2024 年 07 月 09 日

,黑龙江, (略) ,南岗区,哈尔滨,0451-

2024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

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4-JCIFAX-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CIFAX-G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4年某部零星工程维修保障承包供应商选取项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若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达到*方服务质量要求,*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页截图,以截图为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月份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5.供应商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人员在后续零星维修项目中不得变更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注册。(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7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月份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5.供应商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人员在后续零星维修项目中不得变更6.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注册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30日 0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

※八、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工、吴工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安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 (略) 兆信 (略)

2024 年 07 月 09 日

,黑龙江, (略) ,南岗区,哈尔滨,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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